推 kankan0919: 版主該解釋一下吧 09/15 17:08
※ 引述《alexandria (夏雪)》之銘言:
: 標題: [遊記] 蘭嶼。前言和東岸
: 時間: Fri Sep 12 14:39:0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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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遊日期:103年8月
: 旅遊區域/景點名稱:蘭嶼
: 開放時間:全年
: 交通工具:船+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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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含大量圖片,建議閱讀網誌版:
: 前言和東清部落 http://snowlin0722.pixnet.net/blog/post/188080885
: 野銀部落和傳統地下屋 http://snowlin0722.pixnet.net/blog/post/18905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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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5.157.5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itung/M.1410503954.A.21A.html
: ※ 編輯: alexandria (163.15.157.5), 09/12/2014 14:46:49
: → finhisky: 請依版規將2篇遊記合併為一篇 避免洗版 謝謝 09/12 18:06
因為無預警被版主刪文加水桶,只好用其他帳號上來回應。
9/12那天我PO了兩篇蘭嶼遊記合計22頁篇幅,
完全符合板規2-4 [食記]、[遊記]
3. [食記]及[遊記],每人每日合計限2篇。
5. [遊記]請記載旅遊日期、區域或景點名稱、開放時間、交通工具;
同一次行程之[遊記],請合併於1篇發文,每超過15頁可多發1篇。
不知道為什麼被版主以洗板之名刪文加水桶?
難道說第一篇文章一定要斷在第15頁,下一篇7頁,才不算洗板?
我自認文章內容充實,對於各景點除了提供個人照片心得,
也會查詢網路資料確認介紹內容無誤,
PO來台東版是希望給想去蘭嶼的人一點參考,並且讓更多人認識蘭嶼的美,
被這樣以洗版之名刪文加水桶實在很無言。
第二篇遊記我不會再重PO,更不會再花時間把它併進第一篇裡,
請版主檢討自己判決的問題,是否抑止版友分享/討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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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ngmoon (163.15.157.5), 09/15/2014 15: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