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perMoist : 正常家屬本來就會這樣,誰管你是他妹妹 04/07 23:57
所以我能夠理解她的失控 但後續做法有問題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7/2019 23:58:52
推 buchholiz : 說真的陳進興事件全台痛恨他們妻兒,包括我 04/07 23:59
推 sleepyrat : 喬安就逮到機會,獨家與報復,一兼二顧~~ 04/07 23:59
→ orz0018 : 家屬失控不難理解,但是身為媒體根本想致人於死, 04/08 00:00
→ orz0018 : 引起公憤效應 04/08 00:00
推 chinhan1216 : 她的失控已經不是單純洩憤的程度了 04/08 00:03
推 sony1256 : 主要是喬安公私不分了 後來才冷靜下來 04/08 00:05
推 staffordan : 陳進興二個小孩送養國外,就表明人性很容易不理性 04/08 00:05
→ e234576 : 真的一不小心就會置人於死... 04/08 00:07
推 gninch : 喬安要就尻她一拳我還覺得沒什麼,利用媒體人的身 04/08 00:07
→ gninch : 復,她也沒有尊重自己的工作 04/08 00:07
推 moilkward : 我是不懂痛恨陳進興孩子到底為何 但是真的還好是離 04/08 00:08
→ moilkward : 開台灣 不然應該沒有人生可言 04/08 00:08
推 sleepyrat : 這兩集稍稍影射宋喬安在壓力之下,也快變成李曉明了 04/08 00:12
→ pommpomm : 宋喬安手握媒體,根本是大砲 04/08 00:18
→ pommpomm : 所以第四集才會是 槍擊之後 04/08 00:19
→ pommpomm : 開槍的李曉明 與 宋喬安 04/08 00:19
推 Garbolin : 阿就是失控,怎麼還一直期盼她當下能理智 04/08 00:21
推 kinkifan : 其實蠻同情喬安的,雖然她手握媒體 04/08 00:21
推 vincentx5566: 還是要律師提上訴 檢察總長要不要受理或駁回吧 04/08 00:21
不對呦
https://imgur.com/Ww5HLUz.jpgy
這是最高檢察署網頁暫存所說的
只能由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 律師不能提
→ Garbolin : 受害者家屬會恨所有東西 這是很容易理解的吧? 04/08 00:22
推 pommpomm : 的確就是失控了,很生氣但又能理解 但因為她明明最 04/08 00:22
→ kinkifan : 她這種個性的人,自己人都不諒解她,對她很傷。可她 04/08 00:22
→ kinkifan : 又是那種會死撐的人,不會隨便去死的 04/08 00:22
→ pommpomm : 知道媒體力量的,所以還是很生氣 編劇好狠 04/08 00:22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8/2019 00:24:08
推 ynnjk147 : 從觀眾反應來看 只能說胖虎效應很真實 04/08 00:23
推 sounan : 我是覺得這樣的演出看得出來即便今天你知道了他犯錯 04/08 00:24
→ sounan : 的原因 評論仍然可以把他往死裡罵 基本上都是一樣的 04/08 00:24
推 kinkifan : 就算喬安做錯了,因為她是可教化的人。我覺得廢死是 04/08 00:26
→ kinkifan : 為了這種真的會反省的人存在的(還有冤案 04/08 00:26
推 vincentx5566: 可是檢察總長總不會每個案子都去檢視看有什麼錯誤吧 04/08 00:29
→ vincentx5566: 不然上篇那鄭捷的寫狀子要提非常上訴是? 雖然我也 04/08 00:29
→ vincentx5566: 是公職考生這邊我看到時也覺得怪怪的 04/08 00:29
我是一直都有疑問的
因為只聽過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從沒聽過律師提非常上訴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8/2019 00:31:25
推 cching1021 : 比起喬安 比較離譜的是電視台其他人吧 竟然還真的做 04/08 00:37
喬安是主管 你是基層你敢不做? 除了NEWS哥之外沒人攔得住喬安吧
推 HARRYOO : 可能是寫狀去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04/08 00:37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8/2019 00:38:23
推 kinkifan : 因為是別人的事啊,收視率比較重要 04/08 00:39
→ pommpomm : 媒體戰場待久了,要不嗜血很難 04/08 00:40
→ pommpomm : 要不是紐世哥擋著,真的會有想收視想瘋的人去問喬安 04/08 00:41
→ pommpomm : 可不可以專訪的,自家人不用太可惜的概念 04/08 00:41
推 a9301040 : 被告辯護人向檢察總長遞出聲請狀,至於要不要提出要 04/08 00:41
→ a9301040 : 看判決有無違背法令,專屬檢察總長權責 04/08 00:41
喔喔 那我理解了 但是不能稱之為訴狀吧 說訴狀讓人容易誤會
但這是檢察總長職權 檢察總長沒提 律師送聲請狀來不及這算違反程序正義嗎?
就我自己角度而言是沒有耶QQ
→ stoxin : 喬安之前超講求媒體專業超克制的 這兩集自己爆掉 04/08 00:41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8/2019 00:44:02
→ cching1021 : 就是平庸的邪惡啊 其實到最後根本也無所謂主管命令 04/08 00:42
→ cching1021 : 了吧 news哥一開始的心得竟然是對自己人容易心軟 04/08 00:43
推 LeftCorner : 喬安姐受害者角色和媒體人角色衝突,有點公私不分了 04/08 00:43
→ cching1021 : 我看的時候整個毛骨悚然.... 04/08 00:43
推 sounan : 喬安因為事涉自己 所以他以往還能稍微掌握的新聞 04/08 00:44
→ LeftCorner : 這集以前喬安對媒體道德還是算有底線的 04/08 00:44
→ sounan : 道德全數崩盤 而紐世哥其實也是因為今天對象是大芝 04/08 00:44
推 stoxin : 喬安這兩集不只公私不分 她甚至是公器私用了 04/08 00:45
→ sounan : 他又剛好沒有像喬安對這件事關係這麼重 所以他可以 04/08 00:45
→ sounan : 明裡暗裡的對大芝稍微有一點再讓他回來的方法 04/08 00:45
→ sounan : 但如果今天只是個與這兩人都沒有關係的加害者家屬呢 04/08 00:46
→ sounan : 兩個人的處理方式會不會又不一樣甚至會顛倒過來了? 04/08 00:46
推 cching1021 : 如果是完全不認識 news哥大概也不會覺得有何不對了 04/08 00:47
推 kinkifan : 很真實,不是嗎 04/08 00:48
推 stoxin : 戲裡大概有講吧 會把鏡頭拉遠拉背處理 先徵求同意 04/08 00:48
→ stoxin : 但是獨家還是會照跑照播 04/08 00:49
推 sounan : 而甚至可能是喬安會覺得這樣直接跟到人家家裡不對 04/08 00:49
→ ttnakafzcm : 我個人認為 喬安犯的最大的錯是去拍到李家... 04/08 00:49
→ ttnakafzcm : 拍家屬去殯儀館這件是我自己覺得還可以 04/08 00:49
→ stoxin : 只是應該不會出現激動的雙方對質和近拍特寫 04/08 00:49
→ ttnakafzcm : 但是喬安利用大芝是自家員工跟拍拍到李嘉 04/08 00:50
→ ttnakafzcm : 這點很有問題.... 04/08 00:50
→ pommpomm : 媒體很難抗拒「獨家」二字 太誘惑了 04/08 00:51
推 kinkifan : 她就真的失控了!她後來也知道了,只是還拉不下臉 04/08 00:52
推 belast : 喬安那段是恨意大過獨家 04/08 00:59
→ cching1021 : 去拍人家家真的很誇張....... 04/08 00:59
推 pommpomm : 我的意思是對紐世哥跟其他記者而言啦,喬安叫紐世 04/08 01:01
→ pommpomm : 哥跟機時也是撂出獨家二字 04/08 01:01
推 pommpomm : 對照前面出現的自律委員會,只是太諷刺了 矮額,編 04/08 01:04
→ pommpomm : 劇好會 XD 04/08 01:04
→ pommpomm : *真是 04/08 01:04
→ Oranger99 : 覺得喬安是故意利用媒體去懲罰李家 04/08 01:05
→ Oranger99 : 執行私刑的一種 獨家只是藉口 04/08 01:05
推 stoxin : 喬安指使跟拍的部分很明顯是在報復啊 04/08 01:06
推 fallfrost : 感覺對喬安來說比起獨家更是私刑 但是對其他人(new 04/08 01:07
→ fallfrost : s哥或是其他同事)比起同事的隱私還是更想要獨家吧. 04/08 01:07
→ fallfrost : ...說白了 好像大眾跟媒體都還是超級關注加害者的 04/08 01:07
→ fallfrost : 家人啥的 04/08 01:07
推 pommpomm : 本來就是公器私用呀 但對其他人來說就是大獨家,沒 04/08 01:07
→ pommpomm : 看到他們真的差點去問喬安可不可以受訪了... 04/08 01:07
推 pommpomm : 大芝也是同僚呀 阿社還不是照跟 04/08 01:09
推 kinkifan : 就八卦心理,跟看娛樂新聞一樣啊!因為受害人家屬就 04/08 01:09
→ kinkifan : 只能說可憐,就不能在講什麼了。當然加害人比較精 04/08 01:09
→ kinkifan : 采啊 04/08 01:09
推 ghostl40809 : 這部片5X台寫成新聞只著重在廢死這件事情 04/08 01:10
→ ghostl40809 : 加害人家屬的愧疚 被害人家屬 精神科醫師立場 04/08 01:10
推 liiywe : 看來一些說這部片是在講廢死的推文不是沒有原因 04/08 01:11
→ ghostl40809 : 媒體業自律和道德良知提都不提 04/08 01:11
推 pommpomm : (但阿社到底能不能順利結婚阿,提親 拍婚紗都剛好 04/08 01:11
→ pommpomm : 遇到大新聞XD) 04/08 01:11
推 cching1021 : 所以說其實不用說都是喬安責任 他們根本也都想做... 04/08 01:11
推 kinkifan : 其實想找出原因就還是想廢死啊,不覺得有模糊啊!( 04/08 01:11
→ kinkifan : 當然程序的公平也是值得討論的 04/08 01:11
k大 我同意
但就鄭捷案子而言 有人用律師來不及提非常上訴當成不符程序正義
我覺得這個是有問題的
因為若是鄭捷能提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早提了何必得等律師送申請狀才閱卷要不要提?
→ ttnakafzcm : 當然責任不只喬安 但喬安必須扛最大責任 04/08 01:11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8/2019 01:13:23
推 stoxin : 他們跑新聞本來就想衝敢衝 之前是靠喬安NEWS哥把關 04/08 01:13
推 yaya : 苦主阿社 04/08 01:13
→ stoxin : 這次喬安自己失控爆掉 有個攝影師反而被嚇到(?) 04/08 01:13
推 ghostl40809 : 5X的FB大部分推文內建小編幾乎都會回 04/08 01:14
→ ghostl40809 : 除了有人談到媒體道德良知呢XD 04/08 01:14
→ ttnakafzcm : g大XD 那真的很好笑 我現在除非重大意外否則不看5X 04/08 01:15
→ stoxin : 這部戲目前真的不是強調廢死 是司法程序正義吧 04/08 01:15
推 kinkifan : 但都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了,追求程序的公平是 04/08 01:15
→ kinkifan : 不是跟喬安堅持道德(專業)的底線,旁人會覺得其 04/08 01:15
→ kinkifan : 實沒太大意義 04/08 01:15
→ stoxin : 新聞台這麼報 不意外有些人沒看戲就下評論 04/08 01:15
推 adsl22121927: 關於非常上訴的部分 04/08 01:16
→ adsl22121927: 實務上的作法是由辯護人寫狀向檢察總長聲請 04/08 01:17
→ pommpomm : 有個學校有教,但媒體實務漸漸沒人提的名詞叫 守門 04/08 01:18
→ pommpomm : 人,身為編輯的喬安跟紐世哥,就是守門人中的守門人 04/08 01:18
→ pommpomm : 呀 04/08 01:18
推 Bringmoon : 王赦說的程序正義是辯護律師看了電視才知道 他想知 04/08 01:18
→ Bringmoon : 道法務部是不是可以不告知他們讓他們沒時間聲請 04/08 01:18
→ adsl22121927: 再由檢察總長決定要不要提 04/08 01:18
→ adsl22121927: 當然檢察總長也可以自己提 04/08 01:18
感謝a大 但是這樣的實務做法跟法律上的規定有所出入阿
如果還要跑這段讓檢察總長閱卷 常常會被人誤以為不給送聲請狀就是不符程序正義
但就我角度而言 檢察總長自己都沒提了
那麼槍決本身用這點來吵程序正義我覺得是有問題的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8/2019 01:21:13
推 adsl22121927: 這跟法律規定並沒有出入哦 04/08 01:25
咦咦咦 是喔 感謝a大釋疑
但我還是維持我的立場就是了....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8/2019 01:26:24
→ adsl22121927: 法律並沒有禁止辯護人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 04/08 01:25
→ adsl22121927: 而且很實際的說 04/08 01:26
→ adsl22121927: 要檢察總長自己提非常上訴是很困難的事 04/08 01:26
我理解了 但沒有禁止等於必須一定要讓聲請人提嗎 這是一個可以探討的點
感謝a大知識補充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8/2019 01:27:45
→ adsl22121927: 因為這代表檢察體系過去的控訴都是錯誤的 04/08 01:27
推 pin0511 : 話說檢察官不是也隸屬於法務部?不就變成決定死刑 04/08 01:28
→ pin0511 : 的是法務部,決定非常上訴的也是法務部 04/08 01:28
→ adsl22121927: 沒有人會主動拿石頭砸自己腳 04/08 01:28
→ adsl22121927: 另外 04/08 01:29
→ pin0511 : 應該說~決定何時執行死刑 04/08 01:29
→ HSUS : 議 04/08 01:30
推 adsl22121927: 我認為程序正義的探討重點並不是「能不能讓辯護人 04/08 01:30
→ adsl22121927: 提上訴」 04/08 01:30
推 adsl22121927: 而是在於執行的速度過快 04/08 01:36
這點當然是有問題的我同意 但真的完全不符合程序要求嗎?
※ 編輯: ttnakafzcm (36.226.79.232), 04/08/2019 01:38:37
推 fallfrost : 但是鄭的案子(劇中李的案子)都是沒有冤獄的可能啊 04/08 01:38
→ fallfrost : 又已經定讞 為什麼不能槍決呢? 04/08 01:38
推 adsl22121927: 這會讓辯護人難以即時反應 04/08 01:38
→ fallfrost : 非常上訴主要的意義是在避免冤獄吧 既然是罪證確鑿 04/08 01:39
→ fallfrost : 為什麼說過快呢? 04/08 01:39
→ adsl22121927: 應該這樣說 04/08 01:39
→ flyindeepsky: 執行前沒有知會律師團與家屬 04/08 01:40
推 fallfrost : 但是我記得槍決都是一定要保密的吧 一向都是沒有通 04/08 01:42
→ fallfrost : 知家屬的啊 會曝光是因為通知了要開記者會才被猜(? 04/08 01:42
→ fallfrost : )出來的 04/08 01:42
→ fallfrost : 理論上不是連要被槍決的那位都是臨時通知才對的嗎 04/08 01:42
→ fallfrost : ? 04/08 01:42
推 adsl22121927: 一個已經運作許久、但卻未被明文化的行政實務模式, 04/08 01:42
→ adsl22121927: 卻因為特定個案而被打破,你是否會認為這樣違反了程 04/08 01:42
→ adsl22121927: 序? 04/08 01:42
→ fallfrost : 確實 鄭的案子是個非常例外 04/08 01:43
→ adsl22121927: 你所認定的程序,是已經明文化的規定,還是連行政慣 04/08 01:44
→ adsl22121927: 例都包含在內? 04/08 01:44
→ flyindeepsky: 那麼媒體為什麼會比律師與家屬更早知道這消息? 04/08 01:44
→ fallfrost : 我自己認為 所謂程序就是要有明文規定的 04/08 01:45
→ fallfrost : f大 確實媒體先知道十分不合理 但是當初也只是說要 04/08 01:45
→ fallfrost : 開記者會吧?後來是因為內部消息曝光還是啥的才知 04/08 01:45
→ fallfrost : 道是要槍決鄭 04/08 01:45
→ fallfrost : 我自己不是法律相關專業的 有些地方不是很清楚 如 04/08 01:47
→ fallfrost : 果要地方出錯還請各位版友提醒我 04/08 01:47
推 cching1021 : ???並沒有死刑執行要保密的規定欸 04/08 01:48
推 fallfrost : 欸沒有嗎?我怎麼記得有說都是當天早上通知的?還 04/08 01:49
→ fallfrost : 是只是坊間傳說? 04/08 01:49
→ cching1021 : 讓家屬跟律師被新聞「通知」也是近年「演化」出來的 04/08 01:49
→ hemble : 也不會提前告知家屬因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困擾 04/08 01:53
推 meuse : 不知現下媒體記者看到這部有何感想 會反省?我想不會 04/08 01:54
→ meuse : 大概就像昭國不認同的出走去做自己想做的新聞吧 04/08 01:54
推 fallfrost : 謝謝h大 04/08 01:54
→ ttnakafzcm : 其實還有個癥結點在於 鄭捷案的辯護律師是不是聽到` 04/08 02:01
→ ttnakafzcm : 決消息才想提非常上訴聲請來槍下留人 04/08 02:01
→ ttnakafzcm : 聽到槍決消息 04/08 02:02
推 flowersuger : 宋明顯是要報復李家搞他們才這樣,但NEWS也是主管卻 04/08 02:24
→ flowersuger : 同意,打滾新聞業那麼久會不知道造成的傷害?之後道 04/08 02:24
→ flowersuger : 歉又邀請大芝回來根本噁心得想吐! 04/08 02:24
→ flowersuger : 有夠虛偽... 04/08 02:25
推 ashin1069 : 呃 問題是真的請回來的話 難道別的媒體不會攻擊說 04/08 02:30
→ ashin1069 : "這家媒體已經無良了 還演這套是哪招" 沒有人會 04/08 02:31
→ ashin1069 : 笨到會想去背這種黑鍋 倒覺得廖鈕世是因為知道 04/08 02:32
→ ashin1069 : 宋喬安的個性才會想到去把李大芝請回來 李大芝 04/08 02:32
→ ashin1069 : 的才能跟她的身分是兩回事 04/08 02:33
推 hsmmmas : 想借版問,提非常上訴為檢察總長的權力範圍,那律師 04/08 02:37
→ hsmmmas : 有提再審的可能嗎?依照因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足認影 04/08 02:37
→ hsmmmas : 響原判決的這種可能? 04/08 02:37
→ bagaroach : 回h大,理論上可能,但因發現新事證聲請再審的成功 04/08 02:52
→ bagaroach : 率,可能性比檢查總長提非常上訴低還低 04/08 02:52
推 applepie0505: 拉到憲法層次,執行死刑前未通知律師及家屬,是否 04/08 02:58
→ applepie0505: 有違正當法律程序而在制度性保障不足之問題。 04/08 02:58
推 hsmmmas : 回B但,但先不論成功率的話,以這案件「很可能」以 04/08 03:03
→ hsmmmas : 其他力量被叫快速執行槍決的話,若提再審不是較能 04/08 03:03
→ hsmmmas : 夠延緩槍決時間嗎? 04/08 03:03
推 fallfrost : h大 連結好像不能開 說是連結一直失效了 04/08 03:12
→ bagaroach : 回h大,雖然都是定讞後的救濟,但這牽涉到再審與非 04/08 03:19
→ bagaroach : 常上訴的制度設計,簡單的說,再審針對的是事實認定 04/08 03:19
→ bagaroach : ,非常上訴是針對法律認定,要一個可能來來回回更X 04/08 03:19
→ bagaroach : 審,最終三審定讞的案件,發現「真的」新事證很難, 04/08 03:19
→ bagaroach : 而隨便遞個狀上去說發現新事證,很快會被打回的 04/08 03:19
推 fallfrost : 可以了!謝謝 04/08 03:31
推 hsmmmas : 了解了,非常謝謝B大及樓上大大們解釋! 04/08 03:47
→ promise2003 : 在想大芝同事做為會不會有種原來她是曉明妹妹的看熱 04/08 08:33
→ promise2003 : 鬧心理,不過有大部份是長官指示就是了XD 04/08 08:34
※ 編輯: ttnakafzcm (111.241.137.62), 04/08/2019 08:56:32
推 Imdream : 看到推文都寫聲請 果然比記者素質好... 04/08 10:31
推 nessie97 : 雖然喬安的私刑真的很機掰我也無法討厭她,畢竟她 04/08 20:57
→ nessie97 : 手段有多狠就表示她心裡有多痛,是對是錯有時候也 04/08 20:57
→ nessie97 : 很難明定 04/08 20:57
推 kengfeng : 民主法治的諷刺,非常上訴變成人民要跪著乞求檢察總 04/09 04:34
→ kengfeng : 長,實務上檢察總長並不會幫寫訴狀,要由律師寫好 04/09 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