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oletking : 拿韓國的劍斬台灣的官....... 04/15 18:38
→ dorydoze : 樓上沒看內文 04/15 18:39
推 WSnR : 上篇原po應該是指在刑訴法架構下沒有幫被害人的律師 04/15 18:42
→ WSnR : 吧 04/15 18:42
推 mainori : 當然有幫被害人的律師啊... 04/15 18:59
那我應用原po的話,我覺得律師是:
【律師是協助民眾面對的是整個國家的機器,
甚至還有被媒體誤導的輿論。
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成為面對不法事件的被害人,
在法庭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你的辯護律師了。】
※ 編輯: mamaes (1.172.199.18), 04/15/2019 19:08:32
推 violetking : 所以被害人面對國家機器?被害人在法庭上被審判? 04/15 19:46
→ taldehyde : 被害人辯護律師是啥鬼 都已經被害了還要辯護啥 04/15 19:48
→ s9245034 : 被害人就靠檢察官啊 04/15 20:02
→ bibo188 : 標題請加劇名 或將小標改為 與惡 04/15 20:38
推 driftivy : 被害人可以找律師,等於是告訴代理人,角色類似居 04/15 22:06
→ driftivy : 間替告訴人和檢察官溝通,也可以請告訴代理人開庭、 04/15 22:06
→ driftivy : 談和解,避免和加害人接觸的傷痛。但刑事訴訟的設計 04/15 22:06
→ driftivy : 基本上是被告及辯護人、檢察官、法官的三角,所以告 04/15 22:06
→ driftivy : 訴人能主動做的比較有限,想調查證據還是要檢察官向 04/15 22:06
→ driftivy : 法院聲請,開庭也是最後才能表示意見。但近年保護被 04/15 22:06
→ driftivy : 害人意識較高,也蠻多法官會不太拘泥法條,願意讓告 04/15 22:06
→ driftivy : 訴人、告訴代理人隨時陳述或聲請調查 04/15 22:06
※ 編輯: mamaes (1.172.199.18), 04/15/2019 22:09:26
→ mamaes : 版主不要生氣 04/15 22:10
→ mamaes : dr大,我覺得不是保護被害人的意識高漲, 04/15 22:13
→ mamaes : 而是保護加害人的思想太過極端,現在只是反彈 04/15 22:15
→ mamaes : 我希望,司法體制的擺盪能往中間靠攏,不是撕裂 04/15 22:16
→ mamaes : 由警察、檢察官、律師與法官組成的司法系統, 04/15 22:18
→ mamaes : 雖然各個有功能,表面看起來好像對立,但目標是相同 04/15 22:20
→ mamaes : 有任何一方太過極端,司法體制就會被撕裂吧 04/15 22:21
推 violetking : 其實你有點搞錯刑事訴訟的角色了 04/15 23:02
→ violetking : 即使你把一個加害者判超過他應負擔的罪刑 04/15 23:02
→ violetking : 也無法「保護」被害人 04/15 23:02
→ violetking : 刑事訴訟程序是要擔保加害人受到他應有的處罰 04/15 23:03
→ violetking : 所以才要設計一堆防止被告被誤判的機制 04/15 23:03
→ violetking : 看似保護加害人,其實是要避免國家濫權~~ 04/15 23:04
→ violetking : 即使把你認為的那些保護被告的程序廢除 04/15 23:05
→ violetking : 也只會增加將來無辜之人誤判的風險,並無會提高被害 04/15 23:05
→ violetking : 人的保障。 04/15 23:05
→ violetking : 反而能夠充分了解加害者的背景動機,反而能對將來 04/15 23:06
→ violetking : 犯罪的預防,潛在被害人的保障有更佳的效果 04/15 23:07
推 bettybuy : 你知道有自訴這東西嗎==你知道有告訴代理人這東西嗎 04/16 00:56
→ bettybuy : ……極端……我的天啊 04/16 00:56
→ bettybuy : 算惹睡覺比較實在 04/16 00:59
推 violetking : 就算是用自訴和告訴代理人,也不會改變刑訴的本質。 04/16 08:38
→ violetking : 更何況你知道自訴在這些非告乃的重大案件幾乎是不存 04/16 08:39
→ violetking : 在的。而了解自訴程序的你只要想想就知道原因了 04/16 08:40
→ violetking : 告訴代理人也不是程序中的當事人,只是陳述意見的角 04/16 08:40
→ violetking : 色,最多就是證人。 04/16 08:41
→ violetking : 而為何被害人在刑訴程序中會如此弱勢呢? 04/16 08:41
→ violetking : 也是回歸刑訴目的,在擔保被告受到合理的刑罰 04/16 08:42
→ violetking : 並無「保護」當事人的功能 04/16 08:42
→ violetking : 「保護」被害人,是要回歸到整個教育和治安系統 04/16 08:43
→ violetking : 而要讓這些系統更有效率的運作,了解犯罪的原因是很 04/16 08:44
→ violetking : 重要的。 04/16 08:44
推 bettybuy : 樓上好用心謝謝你,我只是在回答原PO說被害人也有律 04/16 09:17
→ bettybuy : 師這點這樣QQ 04/16 09:17
推 Phantasos : 我真的不懂怎麼會有"保護加害人"這種想法... 刑事 04/16 10:40
→ Phantasos : 訴訟和辯護律師的存在 從來就不是為了保護加害人 04/16 10:40
→ Phantasos : 上面violetking大講的很清楚了 04/16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