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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頁) 本篇文章是根據《我的自由年代》改編的同人文 為系列文的最終章 本文內含大量洋蔥,請小心服用 (防雷頁) ---------------(正文始)--------------- 「如果,每次分離,都是為了再重逢」 「那麼,我情願不再見你一面……免受離別之苦」 -嘉恩 2013年、三月,春 明明應該是芳草連天、百花齊放的時節 可眼前的這片綠地卻早已被凌亂的腳步踐踏的枯黃一片 或許是因為一切太突然,讓人無從準備起 與會者都是匆匆而來,蒼白的臉與憔悴的身形交互穿梭著 在中央凜凜的佇立著一個男人,身形碩壯挺拔 左手還抱著個未滿月的嬰孩 說也奇怪,這嬰孩不哭不鬧,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緊盯著這個男人 這人正是日祁,只見他臉頰凹陷、面色蠟黃,眼神空洞地盯著面前的棺槨 也許是「塔納托斯」、「許普諾斯」兩神的失誤 弄錯了小薇睡眠時間的長短 才會在她產下與日祁的孩子後,不敵病魔,溘然長逝 但也因為如此,原本散居在各地的眾人,在闊別多年後終於能夠一聚 環顧四周 地球、阿弟兩人畢業後一起合夥開設工廠,略有小成,也分別建立了家庭; 人維承了父親的遺願,與妻子一同打理家族事業; 白雪則因作品暢銷,近來獲邀跨刀參與多部戲劇的幕後製作; 而Tracy與阿慶這對歡喜冤家,則是從開始在一起後就時分時合 一直拖到現在還不得善果,但卻又難分難捨 流川則是剛從檢察官的身分卸下職位,重啟在此之前的律師工作 牧師誦完講章後,眾人圍繞著棺槨,看著小薇縞白的臉 悲傷也不是,歡喜也不是 記憶中,飽受病魔摧折的小薇,從沒像此刻這般安詳寧靜 抬頭看著日祁的病容 無數個嘆息在胸中激盪,卻又被喉頭抵住 喪禮儀式總算告一段落,眾人與日祁一一話別後便要離去 白雪走到流川身邊,輕聲嘆了口氣,道:「結果嘉恩還是沒出現…」 人維望著流川,似乎想要說些什麼,卻又不願走近白雪身邊 他的神情看來有些焦躁 「流川,給我個解釋,為什麼嘉恩一聲不響的就這樣消失了」 這句話終於還是脫口而出 四周瞬間靜寂 流川搖搖頭,雙眼無神的望向遠方 過了片刻,才緩緩的說:「我……」 「猜猜我要跟你說什麼?」一個清脆又俏皮的聲音說道 只見流川坐在機車上,眼睛被兩雙纖柔的手掌摀住 站在她身後的,正是嘉恩 她臉上堆滿笑容,在流川耳畔輕柔地說:「恭喜你,一次就通過司法官考試了」 語畢,在流川的左頰輕輕一吻 1999年、11月,冬 流川自大學畢業後的第二年,就以過人的天資通過了司法官考試 而嘉恩也在台北找到報社翻譯的工作 那時,他與嘉恩已相戀兩年有餘,兩人的感情相當穩定 「說說,想要什麼獎勵阿」嘉恩笑著說 流川低頭沉默了一陣,抬起頭看著嘉恩,羞澀的笑了一笑 「要…一杯紅茶」 嘉恩佯怒地打了一下他的肩膀,說:「正經的啦,什麼紅茶!」 流川湊到嘉恩側臉,輕輕地說:「正經的,我想喝一輩子妳為我泡的紅茶」 聽到這句話,嘉恩從後頸到耳根紅得直發燙 兩人額頭抵著額頭,緊緊凝視著彼此的雙眼 在這車水馬龍的台北街頭,無視於身旁的喧囂 妳眼中有我,我眼中有妳 「到了」 嘉恩從後座躍下,對著流川指了指,大聲說:「真的不要其他的?」 流川尚未答話 只見嘉恩的父母從門旁探出頭來 嘉恩爸:「歸泥晴挖丟嘎哩共規阿,哩丟嘎機摳歸尊旁ㄎ一ˇ」 (編按:幾年前我就跟你說過了,你就把這個傢伙整尊捧回去) 「拔~你看他拉,通過了司法官考試,問他要什麼禮物,他說他只要一杯紅茶」 嘉恩一邊指著流川一邊不住跺腳 嘉恩爸笑著說:「齁一『一夜長大』丟欸賽拎歸系郎欸昂跌阿」 (編按:讓她「一夜長大」就可以喝一輩子的紅茶了) 「挖垮告ㄏ一綱哩丟顯阿」 (編按:我看到那天你就厭倦了) 嘉恩媽:「你這摳盡說些五四三的,來困啦摟縮」 (編按:你這傢伙盡說些六五四的,睡覺了啦囉嗦) 嘉恩爸:「齁參邱挖阿捏啦」 (編按:就好像我這樣啦) 眾人相顧失笑 「在妳眼中的流川,是什麼樣子的?」 婦人捧起杯來,輕輕吹了吹氣,緩緩的啜了幾口 只見她勾著杯耳的那根手指上,還掛著一顆透著粉色光澤的鑽石戒指 肩上披著雪貂毛製成的皮草 所著衣飾與其舉止儀態,無不襯托出她雍容華貴的形象 在這平凡的咖啡廳中,略顯突兀 嘉恩坐在婦人對面,兩人呈現強烈對比 她摸了摸後腦,怯懦懦的說:「我只覺得有他在身邊…很溫暖…」 「這孩子從小就很貼心,總是很能替他人著想」 婦人邊將湯匙放入杯中緩緩攪拌 杯中漆色的咖啡纏繞著不住轉動的漩渦 好似她將滿滿思緒都拌入了黑不見底的咖啡中 「但我不想他忘了自己原來想做的事, 我希望他維持遇見你之前對父親的憎恨」婦人面無表情的說道 這人便是流川的母親,甫下飛機就急著約嘉恩出來見面 嘉恩不解,說:「憎恨?」 流川的母親對著杯中的咖啡,眼神木然,靜默了一陣後 開口道:「妳不需要知道太多,我只想要妳答應我一件事」 「什麼事?」嘉恩問 「離開他」她語氣雖然平和,卻雙眼陰森森的緊盯嘉恩,眼神充滿了恨意 「媽,妳今天跟嘉恩談了什麼?怎麼她一整天魂不守舍的」 流川的語氣聽來有些不滿 流川的母親緩緩走向流川,微微笑著,一臉和藹地說:「我要她離開你」 「什麼?!」流川一臉不敢置信地看著他的母親 「小峰…她的存在,已經影響了你的堅定…我只是想要幫你排除障礙罷了」 流川的母親伸手摸摸他的臉,接著說: 「等事情結束了,到時候你們就能無憂無慮的在一起了阿」 流川默然 和嘉恩在一起的這幾年來,他不段的問自己: 「為了嘉恩,我還要繼續這樣做嗎?」 但每次一想到母親這些年來飽受的煎熬,心中又燃起對父親的怒火 可是現在,母親居然要自己最深愛的嘉恩離開自己 「媽…我們是不是做錯了?」 他臉色慘白的看著自己的母親,語氣略略顫抖 只見流川的母親突然間臉色大變,原本平和的神色突然垮下, 一伸手便搧了流川惡狠狠的一個巴掌 「你說什麼?!我隱忍了他這麼久,就是在等,等著你為我報這個仇」 突然之間,她雙腳癱軟,跪在地上放聲大哭 她抱緊流川的小腿,大聲哭嚎,說: 「我被他欺負了一輩子,我的青春年華葬送在他的手上 ,這些你都看在眼裡…可你現在…你現在卻…」 說到這裡,又扯開喉嚨的大聲哭喊著 而流川只能束手無策的站在原地,神情憔悴 他了解母親所受的苦,卻無法斷然割捨自己對嘉恩的愛… 「好孩子、好孩子,媽答應你,一切很快就會結束, 你只需要跟嘉恩短暫的分離,等到這件事情一完結,你們就結婚…」 她嘶啞著聲音不停說著:「媽…求你了…求你了…求你了…」 「他…是你的爸爸阿…」 嘉恩微微顫抖的的語音中流露出恐懼與不諒解 「我…沒辦法不這麼做…」流川漠然地說 「畢竟…」 話還沒說完,「啪」的一聲,他的臉上就多了一道紅燙的巴掌印 「就算他再怎麼錯,他還是你爸!再怎麼樣,你也不能毀掉他的人生阿」嘉恩大聲怒道 只見她兩腮鼓起,怒不可遏的樣子著實可怕 「妳又懂什麼了?!妳有很疼妳的爸爸媽媽,我呢? 我的父母從我出生那天開始,爭吵就沒停過」 「我有時候都很懷疑到底是不是因為自己,他們才不斷吵架的」 「但我每天眼看著他為了自己的名聲,不斷逼迫我媽去做她不想做的事情… 明明不和卻仍舊表現出一副家庭美好的樣子…」 說到這裡,流川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緒,眼眶的淚不段湧出 嘉恩還是第一次見到流川這樣…心裡雖然懊悔,卻也不知該說什麼好 只能伸手不斷擦拭流川臉上佈滿的淚水 「我們…分手吧…」 嘉恩瞪大眼睛的看著流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愣了一下,眼角濕潤,強忍著淚珠不斷在眼眶打轉 哽咽地說:「你…說…什麼?!」 「我已經不值得妳愛了…」流川緩緩站起,轉身便要離去 只見嘉恩緊緊環抱著他,臉色已被淚水沖刷得黯淡無光 帶著半分驚恐的神色,嘴巴微張的不說一句話,只是緊緊的抱著不讓流川離去 「對不起…」 落下這話的流川早已走遠 只留下嘉恩一人,癱坐在地,眼淚不斷向外奔騰而出 還有一地的疑問,不知該由誰來解答 「復仇,最終只會換回『空虛』」 流川呆呆看著黑暗中發光的電視機 新聞播報著: 「立委劉松衡以收受賄款、背信、詐欺等11項罪名, 遭檢方求刑30年,今日最高法院定讞….」 他成功了 但卻無法像學生時代贏得勝利那樣歡呼 更何況,這件事也不知該找誰分享 「為什麼?我反而失去了更多呢?」 他獨自一人坐在空蕩蕩的房間內,用被褥緊緊包著自己 藉著電視的光芒,眼角一閃一閃的 手中緊握著一張已經泛黃的紙張 "你見,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裏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裏 不來不去 你愛,或者不愛我 愛就在那裏 不增不減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裏 不捨不棄 來我的懷裏 或者 讓我住進你的心裏 默然 相愛 寂靜 歡喜 " - Ver Joan 「我住在妳(你)的心裡」 --------(End)-------- 編注: 一、 1.塔納托斯:希臘神祉,掌管死亡。 2.許普諾斯:希臘神祉,掌管睡眠。 兩人為攣生兄弟,住在地底的洞穴,洞穴旁有一條河名叫「遺忘之河」 小薇最終遺忘了世間的苦痛,安詳離世 二、 正劇中流川媽以三毛跟荷西來比喻自己跟丈夫 而在荷西死後,三毛有一度精神錯亂的時期 對流川媽來說,她愛的那個人已經不在了(或說已經不在是她從前愛的那個樣子了) 所以我加入了歇斯底里的劇情 三、 劉松衡的罪名我是拿羅福助當年被求刑的內容來填的 因為時間上差不多 四、 文末那篇短詩,詩名是《班扎古魯白瑪的沉默》 作者是「扎西拉姆·多多」 比較有名的是這首詩在《非誠勿擾2》出現過 --------------(分隔線)------------- 本文算是我給大家的一個交代 把之前的幾篇同人文串了起來 但不免還是有些斧鑿痕跡拉 這邊遇到的困難是 這次我嘗試把親情、友情的元素帶進來寫 但親情那邊我就有點吃力了 畢竟我的人生歷練還不足 寫不太出來怨婦的由愛化恨、流川在面對愛情親情的衝突 但應該還算串的完整 算是交代了川恩為何分開 中間導火線想了很久最後還是想用親情來突破 MOMO沒被我賜死正在偷笑中 喔還有我真的要退休了,這篇文章是我在本版的最後一篇同人文 之後就不會再嘗試發文了 畢竟每次寫一篇文我就要花好久時間 我還有30幾天就要研所考試了呢(笑 只好乖乖去念書了 感謝各位的抬愛,將我與各位自由海的先進們放在一起 謝謝觀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3.176 ※ 編輯: shan0412 來自: 114.44.183.176 (01/16 06:56)
wawadarling:我才看第一段就想戴手指虎!shan你給我等著! 01/16 07:59
wawadarling:考試加油喔~~(情緒轉換好快XDD) 01/16 08:16
你也歇斯底里了嗎wawa大!!!!
peggychang52:結果…你…啊…小薇…XDDD 01/16 08:24
sea750201:真夠狠的你...好洋蔥啊... 01/16 08:35
tarcybai:喂!我的粉紅咧?你........ 01/16 08:45
後來我看一看有一點粉紅,跟嘉恩兩人對視那邊哈哈
tarcybai:考試順利,加油 01/16 08:45
搞錯了吧~~~我的文才不會有粉紅咧(捂嘴笑
heart0112:考試加油啊(默默手起蝴蝶刀),另外如果流川的職業改成 01/16 08:50
heart0112:檢察官,或許在時間空間及背景上是好像比較合理一點(?) 01/16 08:50
但立委有司法豁免權,還是要用監委彈劾才行吧?!
monica04598:shan大.你是故意的啦..鳴 01/16 09:00
monica04598:祝shan大考試順利 01/16 09:03
wawafei:這結局...如果編劇能寫到這樣我還蠻喜歡的(遮臉) 01/16 09:18
betsycute:結果小薇死了嘉恩失蹤!!!啊啊啊啊啊啊啊!!沒弄死mo 01/16 10:26
betsycute:mo你居然把小薇弄死(拿摺凳) 01/16 10:26
lin041276:小薇QQ.... 考試加油!!!!!!!! 01/16 10:35
PCH800618:啊...QQ 考試加油~~ 01/16 10:35
azure5209:啊?! 這結局...◎___◎??!! (驚嚇) ((shan大考試加油!!! 01/16 10:58
betsycute:看了兩遍之後我覺得我更想揍你了,嘉恩的小孩是她跟流川 01/16 11:02
betsycute:的嗎?如果是他的那流川也是嘉恩悲劇婚姻的始作俑者~啊 01/16 11:02
betsycute:啊啊啊~每次看完你的文心情都複雜囧rz 01/16 11:02
betsycute:見與不見的那封信我在別部戲看過我也很喜歡那一段內容~ 01/16 11:02
betsycute:考試加油~看書看累了在上來找歪樓跟我們瞎扯吧XD 01/16 11:02
seamu:驚嚇過度還是要推一下~shan大考試加油!!!!! 01/16 11:22
heart0112:對吼,嘉恩的小孩!!! 那真的有一夜長大了,流川看到小 01/16 12:47
heart0112:孩不覺得跟自己很像嗎? 01/16 12:47
「那叔叔是世界上對馬麻最好的人喔」嘉恩對孩子說 「因為他將妳帶給我了...」想到這裡,她眼角雖然含淚,卻仍嘴角上揚 夕陽在她臉上耀動,一閃一閃的伴隨著兩人的身影淡去
ZIKIOKLA:我才看第一段就想...嘉恩沒被你賜死,反倒是小薇領便當 01/16 12:51
yifangrain:「我住在妳(你)的心裡」,哭哭 01/16 13:28
kengie0617:這根本是29台啊QAQ (工作被搶了((泣 01/16 14:24
我已經盡量不往那方向寫了...但結果還是哈哈
wawadarling:kengie大可以寫台語版的XD 01/16 14:36
peggychang52:WAWA大要分發工作嗎? 01/16 14:37
betsycute:wawa大又開始派工作了(驚) 01/16 14:40
wawadarling:我退休老人啊~派派工作也是正常的(老人茶) 01/16 14:44
gonicoleg:Shan大是不是有考試壓力太大了(手指虎ready) 01/16 17:50
※ 編輯: shan0412 來自: 114.44.186.43 (01/16 19:25)
heart0112:還好流川&嘉恩夫妻臉,小孩真的不能偷生... 01/16 19:29
heart0112:彷彿冥冥之中早有定數啊...感謝Shan大解開身世之迷 01/16 19:29
心大阿 其實根本沒有設定成這樣喔 若這篇的時間點在上一篇洋蔥文的前面 也就是說 葬禮當時流川他們約37歲 流川跟嘉恩分開時約23歲左右 再在法院重逢是37歲以後的事了 小孩我當初設定是約7歲左右 如果真的是兩人生的話,那推一推大概小孩也至少該有13歲以上 但是經你們這麼一說,我覺得好像也可以解釋 本來這種文章就是半開放式的 所以如果要解釋那孩子真的是他們兩個的話 這篇文章的時間點就在上一篇文章的後面 這樣就整個都順暢了
heart0112:我查了一下憲法74條規定是,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 01/16 19:34
heart0112:法院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01/16 19:34
heart0112:但因為我不太確定立法委員是不是視同公務員(太久沒念書) 01/16 19:36
印象中是有司法豁免權說.... 感謝你的認真哈哈!!!!
betsycute:身世之謎XDDD這真的變29台了XDDD 01/16 19:37
heart0112:所以立法委員也看過有被檢察官起訴的 01/16 19:38
heart0112:一般人對立委比較熟悉的是言論豁免權 01/16 19:39
heart0112:我有朋友協助偵辦起訴過立委,所以...咳 01/16 19:40
好吧好吧馬上改 但我查了查好像很少這種案例(暈 我們的立委不是最愛打架了嗎...
heart0112:我不是堅持要你改啦(對不起),我只是順手查一下資料... 01/16 19:43
heart0112:你寫得很認真,所以我也就看得很認真了....(再次鞠躬) 01/16 19:43
不會啦 我自己也很講究實際面阿 所以這樣是好的(拍拍 ※ 編輯: shan0412 來自: 114.44.186.43 (01/1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