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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之前~ 我沒有法律專業背景,只是之前聽過一個很類似的例子。 或許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順便寫寫心得XD -------------------------- 「法律不保障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 看ep11的時候,我心裡一直冒出這句話。 對小薇來說,她不僅僅是為了自己,才想息事寧人,她更是為了嘉恩和其他人。 對嘉恩來說,她不僅僅是為了小薇,而是為了她心中的公平正義。 對流川來說,除了嘉恩這個誘因之外XD 我想他也深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的後果。 就像嘉恩他們在發傳單時說的:「這種事,有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 若是此時此刻選擇了沉默以對,或許有一天,你我的權利都會被當初的沉默剝奪。 很喜歡一起在雨中靜坐的友情,但總覺得這集說了更深刻的東西 ─所謂的公平正義。 我相信嘉恩要求的,不過是一份公平正義。 讓學生可以看過改好的答案卷,知道自己為什麼只拿了這樣的成績 畢竟要判死刑也要讓人心服口服。 而常飛卻是拿校規來搪塞,說什麼都不願意給學生看一眼已經改好的答案卷 如果,常飛真的沒有心虛,大可以拿出考卷來給學生確認,但他沒有。 而大學教師又有所謂的教學自由的保護,學校要尊重教師打成績的自由 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生殺大權完全是掌握在教授手裡的。 說到這裡,是否嗅到了一點違和感? 「我們只是要求學生應該有的閱卷權。」 其實,我個人認為,嘉恩和流川這樣的抗議行為,才是最好的。 現實面來看,大學生的確可以因為不滿學校的處分而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但這有個前提,必須學校先對學生做出了行政處分,才能提起訴願。 對小薇來說,這裡的行政處分指得是「被當」 (←我是用現代觀點來看的) 是在常飛的成績送出之後,這個行政處分才成立,才能提訴願這樣的動作。 可木已成舟,小薇的獎學金就申請不到了。 當然也有人認為期中考成績也算是一種行政處分,畢竟這對學生申請獎學金的相關利益有影響。 不過這個應該是近期提出的,90年代是否有這樣的思維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我覺得嘉恩這時候的抗議行為很好。 校規哪條有寫不能讓學生靜坐抗議的? (挖鼻~) 既能給學校壓力、又毋須等到行政處分成立才能提訴願。 只能說不愧是史上最強女一的林嘉恩,連對法律都這麼敏銳呀XDDDDDD (還是其實川哥早就料到了>///////<) (我身邊的那個例子是教授在送出成績之後才發現有錯,想改成績, 但成績都已經公布了,學校因此開了會,討論該怎麼修改 會後,我的老師才想起了信賴利益保護原則,上課時就拿這個例子講了訴願 其實,如果小薇的成績對她來說會產生利益的話,用現在的觀點來看 說不定就能把期中考成績當成一個行政處分,就可以提訴願了。) 「不要枉費我們生在一個如此自由的年代!」 川哥一說完那句話,我瞬間想到入陣曲 (一定是步步聽太多了XD) 憲法賦予我們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遷徙自由...... 這些自由並不是為了讓我們學習沉默,而是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人。 流川那句話,引起了我的共鳴。 有一位參與公眾事務(←就是集會遊行啦XD)非常積極的朋友 曾經告訴我:「國家和社會的責任就在我們肩上。」 說起來是令人發笑的話,但他說得非常認真,眼神清澈。 多數的時候,或許我們都選擇成為不自由的小薇 但無論如何都要相信,不管是多小的力量,只要願意做一點改變 勇敢一點,堅定地相信對的事情,就會有人站在我們身邊支持我們 就像流川會站在嘉恩身邊;就像人維會背著吉他唱著為正義癡狂 就像阿慶、日祁會幫忙連署。 (是說~人維你超帥!自彈自唱最帥了~) 最後,一定要稱讚一下Tracy和小薇 Tracy雖然嘴上說自己是中立的第三方,但她對小薇說的話,卻像催化劑 (不太像激將法,但我也說不上來XD) 至於小薇~謝謝妳,謝謝妳願意為自己勇敢一次 謝謝妳那麼勇敢。 期待妳也建築出一個自己的城堡。 粉紅橋段的話(遠目~) 我想等等下星期好了XDDDDDDDD 畢竟漏接恩真的常常漏接呀~ 流川,丟直球就要狠狠丟到臉上呀 >//////< 只有呼呼而已,不能當直球呀! 謝謝大家看完這篇凌亂的心得文 (遮臉) 感謝剛剛light大的補充~ 提訴願前嘉恩要先提校內申訴 且「被當」這件事,在當時不算是行政處分。 (只能說我們不斷在進步XDDDDDDDD) 「在廣泛的認為(政策)會侵害到自身權利時,可提申訴。」 或許是嘉恩考慮不夠周到的部分,但考慮的太周到,就不是熱血大學生了呀XDDDDD 其實我是站在最壞的打算上看啦!才會提到行政處分和訴願。(遮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08.38
betsycute:推呀!原po說的真好 01/26 22:39
anotherka:推~學到知識了呢^^ 01/26 22:40
gonicoleg:哈哈哈,好喜歡這篇哦:))) 01/26 22:42
zzoohh:推推! 01/26 22:43
iv0nne:寫的好棒喔!很喜歡你說的憲法賦予我們自由 不是要我們沉默 01/26 22:44
iv0nne:而是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人。 這句看了很感動!! 01/26 22:44
這句是我朋友給我的啟發,川哥說我們生在一個如此自由的年代時 就想起朋友曾經跟我提過的一些觀點。
mary41534:高中也有發回答案卷閱卷哦~~~^^ 01/26 22:46
milkQ:寫的好棒!!!自由是建立在勇敢之上 01/26 22:47
如果沒有願意為正義挺身而出的人,就只能原地踏步了 因為不滿於不夠完美的現在,才能不斷進步呀~
mary41534:原PO的朋友好正義唷!! 01/26 22:48
他喔~就熱血青年一個XD
tarcybai:寫的很好,其實我一直覺得小薇不希望嘉恩幫他出頭,是因 01/26 22:49
tarcybai:為怕嘉恩因為他的事被記過 01/26 22:49
其實小薇很體貼 Q_____Q
yifangrain:推原po精闢的分析,偶之前就在法律事務的工作,法律是保 01/26 22:52
yifangrain:障懂法的人,當你不懂法,就會被法玩,這是我的深刻心態 01/26 22:52
嗯,我也是因為怕自己萬一哪天碰上法律相關問題卻不懂,才跑去修了一些課 至少有點底子,比較不會被騙。(這時候就可以說~我不是被唬大的XDDDD)
s5118g:推yi大~很多人說法律與我無關~但遇到問題時,懂與不懂間差 01/26 22:58
s5118g:距就出來了! 01/26 22:59
※ 編輯: crysrong 來自: 1.34.108.38 (01/26 23:03)
s5118g:有很多人就是不懂自己的權力~反而被有心人士利用~讓他們 01/26 23:05
※ 編輯: crysrong 來自: 1.34.108.38 (01/26 23:11)
s5118g:繼續合法犯罪~懂法的人合法欺負不懂法的人!讓他們吃虧... 01/26 23:06
shreka:權益&自由,是不斷爭取來的,so法律才會不斷修改以符時情, 01/26 23:08
shreka:大學法增修文裡關於"學生申訴",1993年以前連提都沒提到, 01/26 23:08
shreka:1993後才出現"建立學生申訴制度"規定,2005年後又獨立強調 01/26 23:08
shreka:"學生申訴制度之建立",有時就算母法大學法規定了,但個別 01/26 23:09
shreka:學校組織章程中也未必會加以特別注重,編劇特別寫這段, 01/26 23:09
yifangrain:所有學法懂法至少保護自己及保護家人,並不是人人都有 01/26 23:09
yifangrain:能力及時間知法犯法或是知法玩法,還法律人一個小小的 01/26 23:09
shreka:還用3集的篇幅來講,當然有其用意,而且這集還把戲劇名稱 01/26 23:09
yifangrain:公道啦! 01/26 23:09
shreka:"我的自由年代"藉著流川口中,正式提了出來~ 01/26 23:09
svct116:推~ 01/26 23:10
allin26:推~有專業的大大來解說了!! 01/26 23:11
s5118g:是阿~學法律不就是為了幫助受害者及避免遭有心人士利用嗎 01/26 23:11
pattyyen:請問就行政程序法92及釋字423,教授單方拒絕學生閱卷 01/26 23:12
pattyyen:影響學生權益不能算是行政處分嗎? 01/26 23:12
老實說,我並非法律專業背景出身,只是因為剛好修過相關課程, 聽過很像的例子才寫這篇心得。 在寫心得之前,我看了一點資料,其中提到: 「由於大學教師在學術自由下,享有教學自由,學生的課堂表現和與教師的互動 都可做為成績評量的參考,而這些又有不可回復性,所以,在受理學生因成績評量 而爭訟的法院,應尊重教師教學自由及專業自主,而承認教師享有對學生成績評量 的判斷餘地。」 -摘自成功大學『大專院校學生權利行使及學生申訴制度完備研究』p.29 至於對學生的成績評量部分是否能成為行政處分,其實是有爭議的。 關鍵是在於:「是否對外產生法律效果。」 原則上只有成績不及格的決定會導致大學學生被退學或延畢的法律效果, 這些成績評定才被認為會直接發生法律效果,具有行政處分的性質。 當然,另一派說法是覺得對學生的成績評量,可以構成行政處分 以學生的利益為前提,若該科成績牽涉到獎學金,那麼這一派的學者認為 期中考成績的評量是可以構成行政處分的 至於閱卷的部分,我個人是沒有很深入的想過 (Orz) 我想到的是,若是真的要把常飛的成績評量作為一個行政處分來看 嘉恩和小薇的勝算並不大。 所以我才支持他們的抗議行為,畢竟這樣並沒有違反校規。 何況要求很合理。 (是說我也沒看過城東校規XD) 在就算提訴願勝算也很小的情況下,選擇抗議是比較理想的。
pommpomm:自由是一步步爭取來的,在解嚴前(1987)還真的不能靜坐抗 01/26 23:13
pommpomm:義呢...(現在甚至還是有集會遊行法的樣子) 01/26 23:13
pattyyen:還有行政程序法95條規定 行政處分不以書面為要式 01/26 23:14
joycemei:推!!!!! 01/26 23:19
wendypooh:推,很喜歡這集每個人扮演的位置與角色! 01/26 23:20
dearemily88:行政程序法應該是民國88年制定完成,之前都還是草案 01/26 23:27
dearemily88:而已,早期除非參加國家考試或法律系或公務部門的人才 01/26 23:27
dearemily88:會注意到吧 01/26 23:27
bonnyM:推~原PO分析得很好!!!!! 01/26 23:32
allin26:是說我也沒看過城東校規XDDD 大笑XDDD 01/26 23:38
※ 編輯: crysrong 來自: 1.34.108.38 (01/26 23:48)
e9ezyahoo:推~很喜歡這篇的分析 01/26 23:52
light9310:推憲法保障的自由是為了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人!補充一下, 01/26 23:54
light9310:當時的背景只有釋字382,只有退學或類此處分才能訴願,被 01/26 23:54
light9310:當在當時不能算行政處分。成績評量或其他有影響學生權 01/26 23:54
light9310:益的處分或措施能提起訴願,是從100年的釋字684才開始確 01/26 23:54
light9310:立!但這些訴願的前題都要先經過校內申訴 01/26 23:54
感謝light大補充~ 但是light大~走到申訴,是否代表若申訴不過,就要提起訴願了呢? 或許這也是嘉恩欠缺考量的部分(她沒有先提申訴) 但這樣才像傻傻熱血的大學生呀XD
peggychang52:先經過先行程序 但這些前提為都是處分 期中考不及格 01/27 00:00
peggychang52:在我個人看法裡都不是處分 客體不適格 01/27 00:01
peggychang52:推原PO專業XDDDD 公法實在非我擅長阿XDD 01/27 00:01
我也覺得真的要走行政訴訟,勝算非常低,期中考不及格要當行政處分有點勉強 peggy大不要這樣說~我真的不是專業的QAQ
peggychang52:但是給分不當並非政策阿.....他沒辦法申訴阿... 01/27 00:05
我是覺得若有侵害到自身權利這件事,應該就可以申訴了 但peggy大~你說得對,根本突破盲點了呀XDDDDDD 給分不當這件事,在教學自由的保障下,真的很難評定耶!!! 就連構成要件是否真的存在都不敢確定 Q_____Q ※ 編輯: crysrong 來自: 1.34.108.38 (01/27 00:44)
peggychang52:哎唷~原PO我是本科系都不一定能說出那麼專業的話XDDD 01/27 01:34
peggychang52:給分不當說真的是老師裁量範圍內你很難去評定他... 01/27 01:34
Donna2116:推!原po朋友的肩上論很讓人感動~~~ 01/27 01:59
或許我們身邊都有個流川,他可能沒有Lego那麼帥氣、也沒有戲裡的流川那樣出眾 可是他會帶給妳新的觀點和想法,讓你學著成長。
tinast910055:推!!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01/27 02:14
iv0nne:給分不當就怕遇上要自由心證的考題 我想到有次考試全班考證 01/27 02:22
iv0nne:照 依學號拆成2班考 最後結果學號前半低分或不及格 學號後 01/27 02:24
iv0nne:半的分數高幾乎過 因為改卷老師不一樣 考題是畫平塗之類的 01/27 02:25
iv0nne:不過這戲裡是應該是有標準答案那種的吧 01/27 02:26
win1786:原po太棒..很多時候我們內心是嘉恩,但表現在外卻是小薇, 01/27 03:29
win1786:真的要為自己勇敢! 01/27 03:29
※ 編輯: crysrong 來自: 1.34.108.38 (01/27 11:24)
bluejia:好專業~謝謝原PO和peggy大~讓我們長知識 ^Q^ 01/27 14:38
lovemelynn:法律系推,說得很好! 01/28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