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kecandy ()
看板TaiwanDrama
標題Re: [討論] 關於天平上的馬爾濟斯
時間Thu Dec 18 23:20:47 2008
※ 引述《f0621642562 (想讀觀光的高三生)》之銘言:
: 就是
: 大家還記得嗎?
: 在前四集內時
: 司訊所的老師
: 講的偏見的那個故事
: 還有誰記得嗎?
: 我只依稀記得
: 鄰居乙
: 謊報?甲虐待動物
: 直接把狗狗帶走
: 有誰詳細記得這個嗎?
大概是
甲養了一隻狗 很可愛
有一天甲出門了
鄰居乙叫警察來 謊稱甲虐待動物 狗一直叫
然後警員丙就門而入 把一直叫的小狗"救"出來
這時鄰居乙說啦:反正你帶回去也很麻煩 我好喜歡狗 狗就交給我照顧吧
警員丙想想也對 就把狗交給乙了
問甲發現之後 該怎麼處理
之後那個看起來很跩的男同學 立刻舉手回答
他說 乙之行為該當刑法第169條誣告罪
後來老師說這個答案不夠完整 就下課了
小羽之後追出去
跟他說他的答案不對 結果那個男的出言諷刺小羽是怎麼考上的
但他的答案錯在誣告罪的構成要件是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而動物保護法在我國只是行政命令
所以根本不可能成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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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情節除了偏見之外
也點出了某些法律人的傲慢
固然法官檢察官工作量相當大
但不可否認之中有些會有高人一等的心態
甚至有的人根本就還沒當上司法官
就開始自以為是了 對同屆考取司法官的人 可以是這種態度
面對一般民眾 怎麼可能是謙卑的態度
劉檢很可貴的地方是 即使這個案子已經過了十幾年
人也被關了十年了 他還是會問自己說:真的是這樣嗎?
也很喜歡周檢那句:找到證據定他的罪,找不到證據還他清白
只是現實世界中有多少這樣的人 我不知道
蘇建和案就是法官無罪推定原則的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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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44.225
推 hsushaochi:其實司訓所的老師會出這個問題也太簡單了點 12/19 01:39
推 minara:那個是書上的例子吧QQ 12/19 01:42
推 gnor:發文大大真厲害XD 12/19 10:51
推 stevenwhite:戲是演的給大眾看的又不是只演給司訓所的 當然要力求 12/19 10:54
→ stevenwhite:簡單阿 不然誰看的懂阿 12/19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