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ajo (老爸你別裝酷)
看板TaiwanDrama
標題Re: [心得] 痞子英雄 雞蛋裡挑骨頭篇
時間Sun Apr 12 23:13:14 2009
: 在那個時間點安仔死了,
: 而安仔的媽媽又失蹤,
: 既然是畫面上看起來頗高級的療養院,
: 大廳必定有監視器、可以拿到陳琳接走安媽媽的畫面,
: 吳英雄也有遇到護士說, 有看到陳琳,
: 人證物證都有,
: 跟毒品、凶殺案這樣的重大刑案相關,
: 如果陳琳硬是不交代安媽媽行蹤,
: 要扣留下來應該警局是站的住腳的吧?
: 不過這樣的話, 劇情就進行不下去啦 (笑)
我自認專業的來回答了XD~~
首先必須說明的是
證物是用扣押的 人是用拘提和羈押的
而拘提是檢查官的權限 羈押是法官的權限
那警察? 警察有什麼? 抱歉警察什麼都沒有 囧
警察只有"請關係人自願偕同到案說明"
(當然台灣警察有很多方法可以讓當事人"自願"到案說明啦 但那是後話了)
所以第一集雙喜把陳琳架回去甚至上手銬依法只有一種可能
就是"逕行(緊急)拘提"
而本劇唯一有可能成立的逕行拘提事由就只有"現行犯"
所以我們來討論陳琳有構成什麼犯罪的現行犯嗎?
綁架安媽媽的現行犯?
車子上找不到安媽媽 陳琳也沒有被追呼為犯人
頂多說那個口罩是可疑的犯罪痕跡
不過其實有點牽強 因為那樣的口罩太常見也太泛用了
但我們暫且把陳琳當作現行犯被逮捕(勉強說得通)
送到警局後 警察局能做的其實就是移送到檢查官那
看檢察官要拘還是要放
而這裡也是我認為比較明顯的Bug
警察合法逕行拘提後 放不放人就是檢查官的事了
但本劇看來是省略了檢查官這道盤口
(但我也不得不說 其實這樣演也不能說跟現實不符
台灣的警察嘛..你懂的XD)
至於趙志強演的律師一直說"如果你們沒有其他的證據....."
其實他這段話可以這樣解釋:
"如果沒有進一步的證據 檢查官聲押也不會過 到時後你們還是得放她走"
那還有 陳琳有沒有構成襲警(妨害公務)的現行犯?
廢話 當然有 過肩摔耶~
撇開可能防衛過當不談 正當防衛也是上法庭再說
再不濟也得到檢查官那再說
所以用這個理由把陳琳抓回去是Safe的
可是就像趙自強講的 陳在天有濫用公權力(外加違反告知義務和不正訊問...)
甚至妨害自由之嫌 這部份鬧開對陳在天絕對是沒什麼好處的
說了這麼多 結論到底是什麼?_?
把分局長大事化小的行事風格 以及三聯會的勢力也考慮進來
就是"人你是合法的抓回來了 不過現在你還是得乖乖把她放走"
PS 硬要扯法律上的bug 其實還有很多
像分局長跟藍西英討論吸食dreamer的刑責時
分局長說:所以在相關立法下來之前 我們都不能扣押和審問囉?
答: 1.人不是用扣押的
2.審問是法院的職權 不關警察的事
分局長說:陳在天這是你為自己洗刷冤屈的機會 不然等立法下來我馬上把你法辦!!
答: 刑罰是不朔及既往的..就算立法下來你還是不能把他法辦...
不過 有bug又如何呢? 重點是bug對我們理解劇情有沒有影響吧?
我以前也是個bug魔人 而且還是被動技..
現在則是練就了一身"視而不見"的功夫 囧......
Come on !! 這樣看片才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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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15.69
推 CynthiaLin:沒錯...bug放在心底,視而不見看的開心就好!! XD 04/12 23:15
→ kuo0925: (吐槽一下. 是叫 "檢察官" 不"檢查官"一字之差差很大 04/12 23:16
推 Rikki017:推~不要看bug 不過偶爾討論一下還是很有趣的! 04/12 23:17
→ okajo:察=/=查已經是我的萬年筆誤了 囧 一直改不過來XD 拍謝 04/12 23:18
推 chyl:搜索票那裡是不是也有BUG,是由法官開,不是由檢察官開 04/12 23:19
→ okajo:是法官核發 但是要由檢察官聲請 所以不算bug啦^^" 04/12 23:21
→ crysmile:喔喔,原來是這樣喔 不過口罩連提都沒提還是覺得小怪 xd" 04/12 23:21
推 thayh:為什麼警察不把安養院的護士帶回來指認.....?? 04/12 23:26
→ okajo:所以我結論才會下"人你是合法抓回來了 可是現在你還是得乖乖 04/12 23:31
推 octobird:其實口罩應該有唾沫可以驗DNA 04/12 23:33
→ okajo:放她走" @.@ 要把陳琳拘提甚至羈押的合法事由當然是有 但是 04/12 23:33
→ okajo:該把她放走的合理化事由更多XD 04/12 23:33
推 gottabeme:又是一個專業達人!大推! 04/13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