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ink0518:可是慕澄沒錢打官司..... 01/11 00:45
※ 編輯: airgame 來自: 118.160.201.2 (01/11 00:45)
推 killman456:原po專業! 01/11 00:45
推 kzzoz80:不以這戲為範例 我真的覺得男方只有貢獻某些東西 01/11 00:46
推 aye:推,專業 01/11 00:46
推 Justwe:慕橙可能要請原po去打才有可能贏,前提是原po願意免費幫忙 01/11 00:47
推 yu0226:看電視長知識 01/11 00:51
推 newwander:小樂好像是五歲耶... 01/11 00:54
推 appleone:如果加上女方有論及婚嫁的男友,會否又有變數?? 01/11 00:57
推 jimli:女方有花拓也這個變數這點被光晞針對來打就完了 01/11 01:01
推 angle777:我也做過監護權訪視的社工... 01/11 01:41
→ angle777:社工要站在受監護人(小孩)的立場去考量 01/11 01:42
→ angle777:如果小朋友六歲以上,他表達立場在法院上就有效力 01/11 01:43
→ angle777:雙方父母的衝突並不是最優先的考量 01/11 01:43
→ angle777:而是判斷父母對於教養的態度和共識 01/11 01:44
→ angle777:還有我們有沒有足夠的證據,確定父親沒有監護的資格 01/11 01:44
→ angle777:在沒有危害孩童情況下,我們沒有權力剝奪父母任何一方的 01/11 01:45
→ angle777:監護權,還有小孩享有被監護的權利。 01/11 01:46
推 angle777:對不起,我激動了!只是勾起太多在訪視案家時的回憶! 01/11 01:48
→ angle777:每次寫下的判決建議前,都不是輕易寫下來的 01/11 01:49
推 afa1919:電影不能沒有你也是類似案例 親生爸爸沒資格養 因為沒結婚 01/11 02:04
推 howard61018:如經認領監護權為共有 未必要分 01/11 02:08
→ yakkus:第 1066 條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 01/11 02:09
→ howard61018:可以向他請求生活所必須之費用就好 01/11 02:09
→ howard61018:1066是基於血統 所以如果真為生父不得否認之 01/11 02:10
→ howard61018:afa大大 不是沒結婚 是女方還有一段存續的婚姻 01/11 02:11
→ howard61018:所以基於婚生子女之保護 監護權為女方跟他的配偶 01/11 02:12
推 abooma:可是任律師可能會耍手段呀 像栽贓拓也一樣 01/11 06:37
推 infun:推原PO專業~ 01/11 10:29
推 iifan:其實任律師沒有栽贓拓也耶~他只不過是通知警察有人私釀酒XD 01/11 10:39
推 nana1982:推i大~不算栽贓,這比較像檢舉吧@@ 01/11 10:53
推 Seiber:小樂是無行為能力人耶 意思表述無效 01/11 17:02
推 s80831asd:無行為能力人所為的行為意思表示無效是指法律行為 01/11 18:04
→ s80831asd:如果小樂是在法庭中表示意見應該不算是法律行為 :) 01/11 18:06
→ s80831asd:而且現在身分法相當重視子女利益喔 01/11 18:09
推 elephant613:重點 慕橙沒那麼懂法律 自然不會知道自己是優勢或劣勢 01/11 18:34
推 howard61018:身分行為以意思能力為必要 跟行為能力不同 01/11 18:39
推 shinohime:提外話,在法庭上讓小朋友選邊站,感覺很傷小朋友 01/11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