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The Lovely Bones)
看板TaiwanDrama
標題Re: [下站][問題]第十六集的當中的法律問題?
時間Mon Jan 18 04:04:00 2010
※ 引述《kmv0907 (vivi柔)》之銘言:
: 原PO不是法律系,所以對這件事情不太懂
: 光晰握有李旺才的親密光碟,
: 明明有他的犯罪事實,就因為律師公約不能公佈,
: 制裁那隻色豬!?
: 那如果光晰想幫吳麗花,可不可以"不小心"的放在桌上
: "不小心"吳麗花來他的辦公室,
: 拿走光碟,控告李旺才!! 勝利!! YA!!!
: ---------------------------------------------
: 原PO無知請見諒 (跪)
: 看下一站,幸福 可多增進醫學知識
: 現在還增加了法律知識
: 真是好戲劇阿!! (大拇指)
李男犯的是強制性交罪對於吳女而言,剛好有偷拍攝成光碟,
而該光碟就是李男有罪的證據,光稀又為李男之辯護律師,有
取得該偷拍光碟,此時依據律師倫理規範第三十之一條規定:
「律師因受任事件而取得有關委任人之事證或資訊,非經委任
人之書面同意,不得為不利於委任人之使用。」此條就是小林
律師所說的除非李男書面同意光稀可已將該光碟交出來指正李
男的強制性交罪,否則光稀不得提出幫助吳女,如果光稀受到
慕橙感動提出的話,原則上光稀會依據律師法送律師懲戒覆審
委員會處理,懲戒處分由輕到重分別為警告、申誡、停止執行
業務兩年以下、除名(剝奪律師資格)等;就本劇情形而言,
如果光稀真的把光碟交出去,八成律師資格會被除名。
(劇中是說律師公約(?)第三十條吧!這邊有錯誤-p-)
另外小林律師說光稀幫李男的辯護行為在法律上是合法,卻違
背社會觀感部分,我稍微解釋一下,依據刑訴第一百五四條第
一項規定,被告(李男)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
無罪。因為在二審的時候,證人即被害人吳女指稱李男對其強
制性交時有偷拍攝光碟,因吳女無法提出該光碟存在真實性,
且公訴檢察官也無法證明存在,則該證據原則上無法納入被告
(李男)有罪之基礎,雖然有吳女「夾娃娃」之DNA與李男
之DNA相符(99點98趴),也只能證明李男與吳女曾經
有性行為,不代表李男於性行為時有對於吳女構成強制性交罪
之成立,當然關鍵點就是「光碟」;然在此情形時,僅有一
份DNA報告下,且無其他事證(通常有陰道精液的DNA件
鑑定),無法說服法官心證可以證明李男對於吳女有構成強制
性交罪(通常要定罪必須證據證明力與本案事實有七成以上相
符合時才可定罪),則李男二審無罪是非常正常!又光稀身為
辯護人本應就李男的不利指控一一排除,所以才會有劇中當吳
女作證指控李男有拍攝光碟乙事時,拿出一堆光碟問吳女光碟
到底是何片?反之,就社會觀點而言,都是同情弱者,加上吳
女自殺當然就被渲染成光稀為了錢可以枉顧正義!
關於發文者的疑問,因為光碟已經確定在光稀手上,如果有外
流就一定是光稀流出去,不管故意或過失,非經李男同意時,
光稀一定會被交付懲戒,然後八成會被除名。
最後我來雷一下劇情,我猜光稀一定會把光碟交出去,為了慕
橙跟小樂他一定會!!當然代價就是律師不能當,然後跟慕橙
還有小樂過三人小世界XD
對了,拓也被慕橙傷害的時候,背景樂是什麼啊?我都找不到
><"
--
╠═╬═卒═帥═馬═╬═╬═╬═╣
║ ║ ║ ║╲║╱║ ║ ║ ║ 此時,
╠═╬═╬═車═╬═╬═╬═╬═╣ 帥有何用?
║ ║ ║ ║╱║╲║ ║ ║ ║ 有車又如何?
╚═╩═╩═╩═╩═╩═╩═╩═╝ 有馬子又怎樣?
幹她媽的,有帥又有車,馬子當然可以當砲打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26.228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14.42.226.228 (01/18 04:05)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14.42.226.228 (01/18 04:08)
→ fionawhc:品冠 我以為?! 01/18 04:12
推 juid:樓上正解 01/18 04:14
→ juid:我想要光晞當律師啦!!!!! 他和慕橙一起會變正義魔人 01/18 04:16
推 CaptainWill:推簽名檔XD 01/18 04:22
→ kiloxx:我愛大ㄋㄟㄋㄟ 01/18 04:24
→ landy79979:簽名檔好像看過 可是還是覺得很好笑XD 01/18 05:10
推 bmlwong:推 Good post. : ) Thanks! 01/18 05:36
推 cool2849:感謝解答 01/18 07:29
→ cool2849:凌晨四點... 01/18 07:30
推 lolancelot:不能當律師 當校長好了.. 01/18 09:03
推 iifan:推原PO專業的解答... 01/18 09:39
→ smallling96:如果不當律師 一家三口最後不知道會不會又回到花田村 01/18 11:22
推 fairygirl:但是這樣解套有點老套耶,希望來個合理點的發展 01/18 11:27
推 ele004:推原PO好專業!看台劇長知識^^ 01/18 11:59
推 chingwenh:感謝原PO專業解答:) 看下站長知識 01/18 12:02
推 club8230:其實可以copy一片,然後不小心交給慕橙然後..... 01/18 12:59
推 icestome:其實不能當律師乾脆就去當檢察官打擊犯罪好了 01/18 13:46
推 candycamel:我不希望光晞把光碟交出去耶..畢竟出賣與自己有特殊信 01/18 14:11
→ candycamel:賴關係的當事人並不是種正義阿 01/18 14:12
→ lu991:我希望最後光晞還是當律師 但是只幫弱勢或正義的人 不幫人渣 01/18 17:50
推 lovedistance:既直系不能捐血 再學到新知識 下一站GOOD!! 01/18 17:54
推 appleone:任光晞接下來去當HERO好了 ^^ 01/18 20:38
推 lu991:然後秘書是梁慕橙XDDDDD yayaya 01/18 20:46
推 iPort:推認真!!! 01/18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