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mifinals (unfair)
看板TaiwanDrama
標題Re: [問題] 波麗士結局很多不懂~~?
時間Sat Mar 14 00:50:08 2009
(前文恕刪)
: 我記得之前學刑事訴訟法時
: 老師有說到
: 以前製作筆錄時
: 就只有一個警察在問你,邊問你邊打電腦
: 這會造成很大的弊病。
: 萬一這個警察黑心想吃案 、刪自在電腦上改掉你口頭上的問答
: 根本無從知道
: 因此想出一個方法就是
: 作筆錄時需要二個警察製作
: 一人負責問 一人負責紀錄(打電腦)
: 如此這兩個警察就會起互相制衡的作用
: 在彼此制衡的情況下 就會不容易擅改
: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所謂的問訊分離
: 這個專業名詞 老師沒提到
: 所以大家那天需要上派出所製作筆錄時
: 留意這個情況
: 如果只有一人製作,你也可以提出來要兩人製作
: 這應該是你的權利
: 畢竟警訊筆錄 是要反映證人的真實
嗯您提的內容和實務上有一點落差,
所以特地澄清一下。
筆錄做完都會給受訊問人簽名的,並且詢問人也要簽名以示負責,
所以筆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受訊問人當下就可以提出質疑,
而且現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筆錄都需全程錄音,必要時得全程錄影,
故做筆錄的人數多寡和筆錄真實性是沒有關係的,
反而是要注意有沒有全程錄音還比較實在。
會要求兩個人做筆錄的道理就像女性去看婦產科要做內診時,
除了醫師外也會有護士陪同,
就是怕看診中會有性騷擾或是其他不愉快的情形,
做筆錄就是怕會有什麼刑求、恐嚇或是言語動作的爭執,
多一個人在對雙方其實都是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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