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再見」、「bye-bye」
在Ontario省,快要下車了。
「最後,我申請了UT,就來了。這是我第一次來東部。」
「嘿,第一次來就坐火車,妳膽子也太大了吧。
不過沒關係,壞人不會認為妳是女生的。」
「嗯。」Liz 沉默了,Leopold知道自己說錯話。
「我是不是很傻?」
「妳已經認為妳是了,那又何必問我呢?」
「嘿,不知不覺,快到終點了。」換個話題吧!
「妳的學校快到了。」
「你坐火車漫無目的地經過了整個加拿大。」
「這不要緊的,值回票價。」
值回票價?白花了一張從溫哥華到多倫多的車票,
還買了數包種子和鏟子?這些錢可以去買機票了。
他一定是發燒了。
「嗯,你要坐火車回去還是坐飛機?」
「火車。我要回去幫鈴蘭花澆水。」
Liz 第三次覺得Leopold 是怪人。
地球仍在轉動,嘟!到站了。火車準點到達。
Liz 拿起了她的背包,輕輕對Leopold 揮手,因為沒什麼好說「再見」的,
Vancouver 和 Toronto 隔了十萬八千里,三個小時的時差,五小時的飛機-
那還不如說bye-bye吧。
Liz 走出火車站,到了一號出口。
出發前,她call了Monica。Monica 說會來接她。
1 分鐘,2 分鐘,3分鐘……。
Liz 左顧右盼,一幢一幢高高聳聳的建築。
她感覺到多倫多是個大都會,和溫哥華完全不同。
半小時過後,她call 了Monica。
" This is Monica, I am not available. Please leave your message."
她打了她手機,一樣撥不通。怎麼會?Monica 最準時了!
她突然想到:
「Liz, 我26 號要回溫哥華。」
今天是幾號?該死的!27號!
都是那個怪腳惹的禍!半路種什麼鈴蘭花!害她的行程晚了一天到達。
那我要怎麼去學校呢?那麼一切就順其自然吧!我來探險吧。
Liz 買了一份地圖,進去Starbucks,喝了一杯 Mocha。
出來,找到了Sky train,卻不小心坐到 downtown。
她又進去了 Starbucks,點了一杯黑咖啡,很適合她的心情。
「嘿。」
「阿!嚇死人不償命耶。」Liz 的黑咖啡撒滿一地。
回頭一看,原來是那位仁兄。那個害她現在無處可歸的禍首!
"Sorry."
這是他們第二次見面,如果從溫哥華到多倫多八天行程算一次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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