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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協成餅店老闆 猥褻少女判刑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即時報導】 2009.03.18 05:28 pm 台北縣淡水老街知名的「三協成餅行」老闆李志仁,被控 去年4月二度在餅店三樓強拉一名少女到房間舔耳朵臉頰、 胸部,並在少女胸部留下抓痕。 法院審理時,李志仁坦承愛撫少女,辯稱是她同意調情。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兩人相差38歲,少女沒有接受他追求之 意,不採信他的說法,昨天依連續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2月 徒刑。本案可上訴。 【2009/03/18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242.252
zoey0806:真沒想到~ 03/19 00:02
guaningma: 只判1年兩個月 03/19 00:04
Viartrils: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沒想到竟是這種人..賺那麼多錢卻 03/19 00:45
kull:人家老闆可是超愛臺灣耶,背負著崇高偉大的獨立建國神聖使命 03/19 02:32
ptiger:包括愛台幣與犯猥褻罪嗎?? 03/19 16:31
moonlavender:只判一年兩個月??還可以上訴??!! 03/21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