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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8/today-taipei6.htm 2010-6-8 〔記者翁聿煌/北縣報導〕台北縣淡水鎮金色水岸平常與假日都有街頭藝人在河畔擺攤賣 藝,縣政府高灘地管理處要求6月1日起,街頭藝人攤位禁用發電機供電,僅能使用蓄電池 或向商家接電,否則威脅要取消證照,街頭藝人反彈認為不近人情。 影響營業 不解為何獨被禁 街頭藝人陳情指出,部分街頭藝人的攤位如人像素描、肖像彩繪或賣唱藝人等,在晚間需 要較高的光源及電力供應,必須使用發電機。如果不使用發電機,蓄電池電力消耗過快, 晚間附近商家打烊後,街頭藝人攤位的電力無以為繼會影響很大。 街頭藝人認證審查、核證換證及稽查作業等相關事宜是由文化局負責管理,為何在淡水河 岸卻由高灘處規範街頭藝人,而假日時各式攤販湧入金色水岸擺攤做生意,卻又不見主管 單位要求他們不能使用發電機。至於噪音問題,許多商家更是拿著擴音器叫賣或音樂開很 大聲,同樣不見有人取締。 高灘處︰考量安寧與安全 高灘處營運企畫課承辦人表示,發電機會產生低頻噪音,周邊住戶反映晚間影響作息安寧 、難以忍受,高灘處也參考捷運公司的做法,基於公共安全理由,街頭藝人攤位不適合使 用燃油發電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1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