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還丹
呂曰:“鍊形成氣,鍊氣成神,鍊神合道,未敢聞命。所謂還丹者,何也?”
鍾曰:“所謂丹者,非色也,紅黃不可以致之。所謂丹者,非味也,甘和不
可以合之。丹乃丹田也。丹田有三:上田神會、中田氣府、下田精區。精中生氣,
氣在中丹。氣中生神,神在上丹。真水真氣合而成精,精在下丹。奉道之士莫不
有三丹。然而氣生於腎,未朝於中元;神藏於心,未超於上院。所謂精華不能返
合,雖三丹終成無用。”
呂曰:“玄中有玄,一切之人莫不有命。命中無精,非我之氣也,乃父母之
元陽。無精則無氣,非我之神也,乃父母之元神。所謂精、氣、神乃三田之寶,
如何可得而常在於上、中、下三宮也?”
鍾曰:“腎中生氣,氣中有真一之水。使水復還於下丹。則精養靈根,氣自
生矣。心中生液,液中有正陽之氣。使氣復還於中丹,則氣養靈源,神自生矣。
集靈為神,合神入道,以還上丹,而後超脫。”
呂曰:“丹田有上、中、下,還者既往而有所歸曰還丹。還丹之理,奧旨淵
微,敢告細說。”
鍾曰:“有小還丹、有大還丹、有七返還丹、有九轉還丹、有金液還丹、有
玉液還丹、有以下丹還上丹、有以上丹還中丹、有以中丹還下丹,有以陽還陰丹,
有以陰還陽丹,……不止於名號不同,亦以時候差別,而下手處各異也。”
呂曰:“所謂小還丹者,何也?”
鍾曰:“小還丹者,本自下元。下元者,五臟之主,三田之本。以水生木,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既相生也,不差時候,當生而引未生,如子
母之相愛也。以火剋金,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既相剋也,不失分
度,當剋而補,未剋如夫婦之相合也。氣液轉行,周而復始,自子至午,陰陽當
生;自卯至酉,陰陽當停。凡一晝一夜,復還下丹,巡還一次,而曰小還丹也。
奉道之士,於中採藥,進火以成下丹,良由此矣。”
呂曰:“小還丹既已知矣。所謂大還丹者,何也?”
鍾曰:“龍虎相交而變黃芽,抽鉛添汞而成大藥。玄武宮中而金精纔起,玉
京山下而真氣方升。走河車於嶺上。灌玉液於中衢,自下田入上田,自上田復下
田,後起前來,循環已滿,而曰大還丹也。奉道之士,於中起龍虎而飛金精,養
胎仙而生真气,以成中丹,良由此矣。”
呂曰:“大還丹既已知矣,所謂七返還丹而九轉還丹者,何也?”
鍾曰:“五行生成之數,五十有五,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
地八、天九地十。一、三、五、七、九陽也,共二十五。二、四、六、八、十陰
也,共三十,自腎為始,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此則五行生之數也,
三陽而二陰。自腎為始,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此則五行成之數也,
三陰而二陽。人身之中共有五行生成之道:水為腎,而腎得一與六也;火為心,
而心得二與七矣;木為肝,而肝得三與八矣;金為肺,而肺得四與九矣;土為脾,
而脾得五與十矣。每藏各有陰陽。陰以八極而二盛,所以,氣到肝,而腎之餘陰
絕矣。氣到心,太極而生陰,以二在心而八在肝也。陽以九盡而一盛,所以液到
肺,而心之餘陽絕矣。液到腎,太極而生陽,以一在腎而九在肺也。奉道之士,
始也交媾龍虎,而採心之正陽之氣。正陽之氣乃心之七也,七返中元而入下田,
養就胎仙復還於心,乃曰七返還丹者也。二八陰消,真氣生而心無陰,以絕二也。
大藥就而肝無陰,以絕八也。既二八陰消而九三陽可長矣。肝以絕陽助於心,則
三之肝氣盛矣。七既還心,以絕肺液,而肺之九轉。而助心,則九三之陽長,九
轉還丹也。”
呂曰:“七返者,以其心之陽復還於心而在中丹。九轉者,以其肺之陽本自
心生,轉而復還於心,亦在中丹。七返、九轉既已知矣,所謂金液、玉液,上、
中、下相交,陰與陽往復而還丹者,何也?”
鍾曰“前賢往聖多以肺液入下田而曰金液還丹,心液入下田而曰玉液還丹。
此論非不妙矣,然而未盡玄機。蓋夫肺生腎,以金生水,金入水中,何得謂之還
丹?腎剋心,以水剋火,水入火中,何得謂之還丹?金液乃肺液也,肺液為胎胞,
含龍虎,保送在黃庭之中。大藥將成,抽之肘後,飛起其肺液以入上宮,而下還
中丹。自中丹而還下田,故曰金液還丹也、玉液乃腎液也,腎液隨元氣以上升而
朝於心,積之而為金水、舉之而滿玉池、散而為瓊花、鍊而為白雪。若以納之,
自中田而入下田,有藥則沐浴胎仙。若以升之,自中田入四支鍊形,則更遷塵骨。
不升不納,周而復還,故曰玉液還丹者也。陰極陽生,陽中有真一之水,其水隨
陽上升,是陰還陽丹者也。陽極生陰,陰中有正陽之氣,其氣隨陰下降,是陽還
陰丹者也。補腦鍊頂,以下還上。既濟澆灌以上還中。燒丹進火,以中還下。鍊
質焚身,以下還中。五行顛倒,三田返復,互相交換。以至鍊形化氣,鍊氣成神。
自下田遷而至中田,自中田遷而至上田,自上田遷而出天門。棄下凡軀,以入聖
流仙品,方為三遷功成。自下而上,不復更有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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