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yang:感謝您的回應,雖然我並不認為我偏袒何者,但或許我無意識 11/01 13:05
→ loyang:的行為洩漏了這樣的傾向。我稍晚再細看原文,謝謝分享 11/01 13:06
→ nknuukyo:氣度不錯,希望彼此能一直維持這樣的理性。 11/01 13:07
→ loyang:自清一下,我所針對者,乃是本文為後人穿鑿附會之作之可能 11/01 13:07
→ loyang:而不是 nk版大您 11/01 13:07
→ nknuukyo:我針對的主要也是:"重心證但輕實證與論證"的傾向。 11/01 13:08
→ nknuukyo:我是很樂見你"乾脆全刁" 11/01 13:08
→ nknuukyo:海浪一退潮,就知道誰在裸泳誰在唬爛 11/01 13:08
→ nknuukyo:要不要試著扮演這退潮的浪,我會非常支持您 11/01 13:09
推 loyang:我至NYTimes網頁,搜尋日期設定1876~1878,搜尋Eli Perkins 11/01 13:32
→ loyang:出現的第一個結果,細看內文為到加州一個地方,有很醜的偶 11/01 13:32
→ loyang:像。(抱歉,似乎也不能說是細看,粗看搜尋摘要而已) 11/01 13:32
→ loyang:似乎正是本文,標題為 "A Chinese Joss House" 11/01 13:33
→ nknuukyo:感謝loyang兄,的確是本文,我用老式的搜查方法反而沒你 11/01 13:35
→ nknuukyo:快,可見我對查資料的方式有既定觀點,這也是我該學習之 11/01 13:35
→ nknuukyo:處。真是太神奇了。(剛剛相同資料我找快一個鐘頭) 11/01 13:37
→ loyang:nk大您謙虛了 我也是從您提供的連結去找 11/01 13:37
→ nknuukyo:沒想到NYTimes有可能留存,是因為我有既定觀點:它一定沒 11/01 13:38
→ nknuukyo:留那麼早的資料。第二個既定觀點是:應該就是在膠卷裡, 11/01 13:39
→ nknuukyo:只好找它的數位版存檔,所以找了很久。 11/01 13:39
→ loyang:其實我想法也是一樣耶。到NYT搜尋頁面時,雖左列時間選項有 11/01 13:40
→ loyang:"all since 1851" 我還是不太相信這麼古老的文件都有保存?? 11/01 13:41
→ loyang:於是我先查 London 這個詞,結果出現自1853 以來的文章 11/01 13:41
→ loyang:發現真的都有電子檔了,我才以作者名字搜尋 11/01 13:42
→ nknuukyo:圖書館員跟史料收集者真是辛苦,那麼久的日報竟然還轉檔 11/01 13:42
→ nknuukyo:曠日廢時,我以前以為只是弄成膠卷調閱,但後來才發現現 11/01 13:43
→ nknuukyo:在都把膠卷轉檔了,可能有機器幫忙輔助吧。 11/01 13:43
→ loyang:可能吧,但這份心真的很令人感恩。倘若佛陀時代也能如此追 11/01 13:43
→ loyang:溯,就太美妙了... 11/01 13:44
推 todaybear: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和空口説白話的論述那部份,我覺得被n 11/01 13:55
→ todaybear:大的這翻話觸動共鳴了。 11/01 13:56
→ nknuukyo:別說任何共鳴了,我被貼上個『道理說不通』的標籤還不給 11/01 23:56
→ nknuukyo:解釋,根本漏洞就那麼大.... 11/01 23:57
→ nknuukyo:喔,我說我自己,沒影射誰。 11/01 23:58
→ nknuukyo:倒是你,莫名其妙還被窄化誤會成"以爻杯作證據" 11/02 01:28
→ nknuukyo:辛苦你了。 11/02 01:28
→ wtdai:對了.n大,能否講解一下超譯是啥?小弟沒碰過哲學,或有連結也 11/02 02:46
→ wtdai:可.小弟很久沒能依好奇心來求知了,懇請讓小弟重溫舊夢一下, 11/02 02:48
→ wtdai:若願意感謝先. 11/02 02:49
→ nknuukyo:調侃最近一本書:『超譯尼采』的一個詞,廣泛去指恣意去 11/02 06:19
→ nknuukyo:解釋專有名詞,完全不顧作者原意或原定義者,其中還提到 11/02 06:19
→ nknuukyo:傅X榮,這種"只"以經驗壓口的文章,實在是罪孽深重。 11/02 06:20
→ nknuukyo:但罪孽深重的文章不代表,一定在該板就該去判罰; 11/02 06:22
→ nknuukyo:此板跟道板情形不同,畢竟他不是本來就永久水桶,自然以 11/02 06:22
→ nknuukyo:板規處置無可厚非。但有幾件事,姑妄言之,姑妄聽之 11/02 06:23
→ nknuukyo:一,當初提出討論他板事務觸發板規時,建議他把3C與我一 11/02 06:24
→ nknuukyo:併水桶,但需考量糾對尬的狀況,看他自己要不要暫緩執律 11/02 06:25
→ nknuukyo:結果板大貌似根本沒看過此篇討論原稿,對這糾對尬好像是 11/02 06:26
→ nknuukyo:被『突襲』一樣,在直觀上產生與原本見過文章的板友不同 11/02 06:27
→ nknuukyo:判斷。但這只能說是板務處理的方式不同,個人即使看的文 11/02 06:29
→ nknuukyo:再廢,基本上還是會逐步審過,我不喜歡跳著看文。 11/02 06:29
→ nknuukyo:但跳著看文在本板似乎變成一種習慣,這讓我相當無言,很 11/02 06:30
→ nknuukyo:多人是『未細看,先噓再說』,那是板友的自由,但板僕自 11/02 06:31
→ nknuukyo:已再難看也該去忍受。這是其一。 11/02 06:32
→ nknuukyo:二,這事根本就不需要用二分法去思考,打個比方,他大可 11/02 06:33
→ nknuukyo:以說:『此事我用板規很難處理,但該文提出的時間與論述 11/02 06:34
→ nknuukyo:明顯與前文之約定及時間有若干矛盾,不宜拿來說嘴。 11/02 06:35
→ nknuukyo:然後不以『不合意就一定要重罰』對T大進行人格上的判斷 11/02 06:36
→ nknuukyo:』,這樣即使你不以板規判罰3C,誰說板大不公正,我跟 11/02 06:37
→ nknuukyo:誰駁斥,也不會搞得像現在這樣。 11/02 06:38
→ nknuukyo:難道你不覺得很多人分兩邊的原因,不完全是站在支不支持 11/02 06:39
→ nknuukyo:3C,而是有沒有先見過那篇『被刪去的前文』? 11/02 06:39
→ nknuukyo:所以對兩造來說,前文先入為主的預設立場不同,自然構築 11/02 06:39
→ nknuukyo:的認知範疇也不一樣,這樣被貼著『道理說不通』的標籤, 11/02 06:40
→ nknuukyo:彷彿只有(重罰3C:Y/N)的選項,這讓我蠻無法接受。 11/02 06:41
→ nknuukyo:另外『爻杯』此事已牽涉信仰問題,學藏密的板大可以不信 11/02 06:42
→ nknuukyo:但只要說:不足以拿來作為證據。(因果關係不相當) 11/02 06:43
→ nknuukyo:這樣就OK了,把它說得像『天大的笑話』,彷彿一切認為 11/02 06:43
→ nknuukyo:該事有一定見證力的都是傻瓜一樣,那我只能說這很傲慢。 11/02 06:44
→ nknuukyo:很多信仰我不認同,但除非我的經驗跟信仰被批評,不然我 11/02 06:45
→ nknuukyo:很少會主動批評『信仰相關』的事。 11/02 06:45
→ nknuukyo:且『認定該事有見證力』的傻瓜,在被刪去的原文可不是單 11/02 06:46
→ nknuukyo:方一人而已,都兩造合意。 11/02 06:47
※ 編輯: nknuukyo 來自: 27.147.33.198 (11/02 06:49)
→ nknuukyo:然後,持理力爭的,被窄化為『鬧板』『不講理』,這我也 11/02 06:50
→ nknuukyo:不能接受,從頭到尾我皆自認在講理,我也說過『能下判斷 11/02 06:50
→ nknuukyo:不代表就是支持該實驗設計沒有瑕疵』,只是能清楚其人文 11/02 06:52
→ nknuukyo:章可信度如何。另外,明明可以因事況暫緩執律的事,因A 11/02 06:53
→ nknuukyo:執律使3C禁言,卻在B情況被認為是我們欺負他不會說話。 11/02 06:53
→ nknuukyo:這邏輯我也覺得傻眼。 11/02 06:54
→ nknuukyo:總之現代人看文章或許跳習慣了,總是自認太聰明吧。 11/02 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