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secalla:北縣--我們學校沒有強制規定,但是大多數老師7點半到校 04/25 10:14
→ rosecalla:4點之後可以離校..中間沒有特別說不准離校... 04/25 10:15
※ 編輯: codoso 來自: 163.17.89.147 (04/25 11:25)
→ pella:7:30前 4:00下班 中間離校寫外出簿即可 04/25 13:38
推 chaplin6761:跟樓上一樣 花蓮南區 04/25 16:46
推 fujiq:這種東西,果然校長說了就算~真的讓人OOXX,難道不用校務會 04/25 17:22
→ fujiq:議通過嗎? 04/25 17:23
推 gbmp:台中市 7.30-4.30(不得提早走人) 我們最可憐 04/25 18:28
推 niner9163:北縣 八點--4點 中間空堂離校跟警衛點頭就可.. 04/25 19:51
→ niner9163:我常常7點55才剛進教室 空堂外出也是常有的事 04/25 19:52
→ niner9163:雖然四點可以下班 不過效率差 沒有在6點前回家的 04/25 19:53
推 SubDuck:桃園縣 8-16 04/25 21:03
推 fujiq:好像是依學校不同而時間有所不同,用縣市分好像太籠統了! 04/25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