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orefinger :官司打完之後 你的花費金額可以跟對方拿 11/03 00:27
→ akikomilk :可是他是檢察官起訴的耶...... 11/03 00:29
推 forefinger :那可能要另興訴訟.....(這我就不確定) 11/03 00:30
推 BMW735 :你確定 光花錢 就可以消災嗎? 搞不好飯碗都丟了 11/03 08:34
→ akikomilk :他們學校的同事都很同情他...... 11/03 09:59
→ plancklin :難道當時的簽呈都沒有留下嗎? 11/03 12:25
→ plancklin :跑經費申請表不是得打簽呈然後按行政組一路送上去? 11/03 12:26
推 wkwtb :不一定會寫簽呈,我都懶得寫,而且還要看簽呈怎麼寫 11/03 19:39
→ wkwtb :這種情形我覺得最好是詳述自己覺得不妥的理由 11/03 19:39
→ wkwtb :然後幾個選項請校長裁示.... 11/03 19:40
→ wkwtb :如果其他人堅持一定要過,就要他自己去跟校長講 11/03 19:40
→ wkwtb :如果校長給他通過,白紙黑字,進監獄自己去,不陪了 11/03 19:40
→ wkwtb :這是之前實習學校資訊跟我講的... 11/03 19:41
推 haklim :法律是用來保障懂法律的人 11/03 19:51
推 tin83 :找教師會的法律諮詢吧!前提是他有繳會費~記得如果 11/04 03:45
→ tin83 :審核通過,會有免費的律師協助哦!(北縣)所以我每年繳 11/04 03:46
→ tin83 :教師會費都當在繳保護費+保險金~^^" 11/04 03:47
推 srf :有罪無罪 本應由檢察官舉證 但請律師更能保障自己權 11/04 18:52
→ srf :益 今天老師們可以接受 總務股長對自己負責的錢真的 11/04 18:54
→ srf :楚 說事情都是班長決定的嗎 即使實情如此 也很難說服 11/04 18:56
→ srf :別人 11/04 18:56
推 srf :推錯 第二行後段 真的 請修正為 不清楚 11/04 19:00
推 srf :此外 那要這個總務股長幹嘛 11/04 19:13
推 icead :這種例子還真不少 11/05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