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mplism (nono)》之銘言:
: 我是去年新近的特教班專任教師
: 看到前面有一篇提到專任(休息)...覺得很有感觸~~
: 我們特教班那位導師(和我去年一起考進來的)
: 他幾乎四點一到就急著下班 因為校車接送的時間會delay
: 所以他覺得即使多陪學生等20分鐘都是剝奪老師的權益
: 事實上我陪學生放學的天數比他多太多了(而他也常常是早就先走了)
如果學校規定是四點下班
那麼這位老師並沒有什麼錯
只是旁人(包括我)都會覺得這樣不太好
至少也應該等到學生都離開了再走
: 還有就是我們學校中午吃飯是教師助理員負責看學生
: 所以他導師一星期有一半以上的時間都是出去外面吃 甚至是回家休息
: 而我幾乎都是留在學校吃便當
這樣當然不行囉! 在下班時間到之前
除非他有和學校請外出假
否則是不可以說走就走的
: 還有他星期五下午沒課 所以他時常利用來請補休假或是病假什麼的
: 他也不會事先知會我一聲他要請假 我卻得連續下午三堂課再加上學生放學
: 這就是我比較疑問的地方~~身為導師可以想請假就請假嗎?
或許你可以去查查相關條文
不過在理論上他似乎也沒有錯
: 況且他除了領導師費外 在他"四天半"的工作天內還包含兩節資源班的兼課
: 而我就是除了上18節課外 其他時間乖乖的守在辦公室
: 其實秉持著特教犧牲奉獻的精神還有我們那群孩子都那麼可愛的份上
: 我是覺得那些也都沒什麼了...只是有時比較不能理解的是....
: 他都已經那麼"好命"了 卻時常動不動就生氣 對行政不滿 對制度不滿
: 凡事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捍衛他自己的權益"
: 那他怎麼都不會先想想身為一個導師的責任和義務呢?
照你的文章內容看來
他的確不太適合當老師(不只是不適合當導師而已)
除非有學生出了什麼大狀況...而他又剛好不在...
或者是你向校方檢舉...那他才有可能被懲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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