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ware (準備當小姨子的小阿姨)
看板Teacher
標題Re: [新聞] 立法禁止體罰 學生可提國賠
時間Fri Dec 15 11:58:33 2006
刑法裡面..
有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
意思就是當事情正在發生時..
可以用來主張保護自己..
不會因為你是老師..對方是學生..
你就要傻傻的讓人攻擊...
但請記住..千萬不要在對方停止攻擊後你還去攻擊對方..
這樣反而你也有罪...
未成年人做出違法的事情..
可減輕刑責或沒事(7歲區分)..
但是..
他們真的完全不用負責嗎??
當然..
因為要負責的是家長..家長須負起連帶相關責任..
以上是我的大致記憶..
我沒說什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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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185.178
推 mokuu:現在的媒體都喜歡把老師塑造成壞人,老師打學生報很大,學生 12/15 18:08
→ mokuu:把老師打成重傷是能不報就不報,忽視老師也是個人的事情。學 12/15 18:09
→ mokuu:。我贊成這篇說的,你可以防禦,但不可以動手,這樣事後要告 12/15 18:10
→ mokuu:也有依據,也讓家長知道他家小孩到底做了什麼,而不是老師做 12/15 18:11
→ mokuu:了什麼。 12/15 18:11
→ shuntpooh:學生把老師打傷,去告啊!也可以去水果報爆料啊! 12/16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