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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裡面.. 有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 意思就是當事情正在發生時.. 可以用來主張保護自己.. 不會因為你是老師..對方是學生.. 你就要傻傻的讓人攻擊... 但請記住..千萬不要在對方停止攻擊後你還去攻擊對方.. 這樣反而你也有罪... 未成年人做出違法的事情.. 可減輕刑責或沒事(7歲區分).. 但是.. 他們真的完全不用負責嗎?? 當然.. 因為要負責的是家長..家長須負起連帶相關責任.. 以上是我的大致記憶.. 我沒說什麼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85.178
mokuu:現在的媒體都喜歡把老師塑造成壞人,老師打學生報很大,學生 12/15 18:08
mokuu:把老師打成重傷是能不報就不報,忽視老師也是個人的事情。學 12/15 18:09
mokuu:。我贊成這篇說的,你可以防禦,但不可以動手,這樣事後要告 12/15 18:10
mokuu:也有依據,也讓家長知道他家小孩到底做了什麼,而不是老師做 12/15 18:11
mokuu:了什麼。 12/15 18:11
shuntpooh:學生把老師打傷,去告啊!也可以去水果報爆料啊! 12/16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