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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POYOPO (叫我酷外公。)》之銘言: :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43982 : 北縣小學生 每周加上3堂英語 : 2010/04/14 (轉錄自 台北縣教師會網站) 以下問題,請教育局回答!請教育局為家長、學生、教師與全國民眾詳細說明! 【臺北縣教師會七問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問題一】 教育局宣稱:超過八成的家長贊成「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請問其 依據為何?是否確有相關數據? 【問題二】 對於不願意參與「活化課程實驗方案」的學生,可否拒絕加課?學 校如何處理? 【問題三】 實施「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英語雙峰現象不會更嚴重嗎? 【問題四】 長時間疲勞的學習,一定更有效嗎? 話說從假試辦之名目到全面趕鴨子上架推行,其手法粗劣好比教師評鑑政策一般... 【臺北縣教師會再問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為什麼教育部推動「教師評鑑」政策要以「試辦」的形式辦理?又為什麼於98年刪除 「試辦」二字? 答:1、因為行政單位推動政策要有法律依據,依法行政。但是教師評鑑目前沒有法源, 所以先以「試辦」形態推動。 2、因為教師評鑑政策應如何實施?能達到多少預期效果?目前都難以預測,所以以 「試辦形態」辦理,希望找出將遇到的問題、可行的模式、或評估預期效果的可能性。 3、依民主國家常態的理性決策過程,「試辦」的態度應該是中立的,如果試辦之後 ,發覺效果不好,或者實施問題無法解決,就應該停止該政策之研議。但教育部目前看起 來早就預下定論一定要辦,所以「試辦」比較像是在取得法律依據前的準備工作。這不是 民主國家常態的決策過程。 4、教育部在95年之前教師會研商本「試辦計畫」時,宣稱教師會提出的各種疑慮皆 為過慮,本計畫試辦之後,一定可以使自願參加的教師獲得長足的專業成長,進而使有疑 慮的老師不再疑慮,踴躍參加,試辦數年後,即使沒有法源,也會在實質上達到全面實施 的狀態。但試辦三年之後,試辦經驗沒有消除原有的疑慮,反而在試辦過程發現的問題一 直找不到解決的辦法(參閱第廿九題),學校和老師仍不認同。教育部於是刪除「試辦」 二字,宣稱該計畫為「常態性計畫」,希望魚目混珠,使老師們以為評鑑制度已法制化, 不能不接受。其實學校是否參加試辦仍應由校務會通過,教師仍是自願參加。 免費的安親班,上下交相賊,哪有不支持的...... 大環境將再次犧牲第一線教師、將學子當政策白老鼠! 總之,要對抗一意孤行的不合理政策,請支持教師會工會化,否則凡事只有隱忍啦; (恐怕不日將淪為公務員輪流丙等的處境了......) 教師工會就是「教師專業與權益的捍衛者」-教師組工會勢不可擋 http://forum.nta.org.tw/v362/showthread.php?t=4657 為什麼要組織教師工會(PPT檔) http://forum.nta.org.tw/v362/attachment.php?attachmentid=7973&d=1270199830 -- 「 在他看來,一九八九年是一九一九年精神的延續,青年人覺得自己有責任、也 有能力去改變這個國家的運行軌跡。 接下來的事件讓他們大吃一驚。驅散他們熱忱的是子彈和鋼盔。『說句政治不 正確的話,那個事件不是在於死了多少學生,而是我們整整一代人都放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4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