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es (姍姍)》之銘言:
: 我是今年應屆考上的新進教師
: 不知道各位老師對於家庭經濟的分配狀況如何
: 一考上 我有一大堆的存錢計畫 投資願景
: 但是爸媽要我一個月交出三萬塊 說是要幫我存嫁妝等等
: 這樣我只剩下一萬塊可以作運用
: 突然覺得 心理的滋味真是怪 報答父母的義務是要盡的
: 但終於可以自己賺錢 卻只能每月存一萬塊
: 不知道大家的經驗為何 可以跟我分享一下嗎
: 謝謝
這個其實要看妳自己的想法,
如果一個人租屋在外,一萬塊老實說很難開銷,
省吃儉用的話太虐待自己了,可能需要要求調整一下。
那如果妳是住在家裡,省了在外租屋的開銷,那麼萬元
對妳任教之後是否能滿足消費的需要,
例如買車買資訊產品...等等,
還有跟男友的經濟狀況、預計結婚...等等。
至於就與父母之間的立場來說,
努力多溝通達到妳想要的是比較好,
不然只有妥協(為了家庭和諧的話)。
我個人也是每個月3萬薪水給我媽去管理的狀況,
(在山上任教有宿舍,所以沒什麼開銷)
不過我是向她妥協,她要怎麼處理我是不過問的,
畢竟我覺得養育之恩虧欠她很多,當然這是很消極的想法,
僅提供妳參考一下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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