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manR :老師錯字好多...文筆有待加強= = 09/12 21:20
其實,我想這些教改團體的思維不外呼
補習是家長與學生的「課後行為」,而且是私人的
在著作權法律中,只有學校老師有相關公益保護,補習班沒有
因為補習班是營利
也就是家長把小孩送到補習班,是家長的決定,是私權
但是學校教育是類似於公權力
所以學校如果有「強迫」晚自習,可能有與民爭利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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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些家長為何喜歡學校開設輔導
不外呼便宜
補習班雖著他的名聲,價格可以從幾千至上萬
對於經濟不富裕的家庭,這樣的價格很負擔
如果學校開設,可以便宜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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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題是在於
學校到底後到底是行使公權還是私權?
學校開設課後輔導是否為與民爭利?
學校課輔是否為教育之必須?
如果為是 那學校是不能這樣做
如果為否 那可以
當然我不是要二分法
而是教改團體會直觀認為 家長要把小孩送到補習班或是家教
是家長的行為
但是學校課輔也間接隱含
很多家長希望便宜的課輔安親班
對地方政府而言,家長是有選票
所以這些問題才有機會存在
才會有 開或不開
都有人爭議
一點想法 現醜了
有問題歡迎來信交流
有必要我會字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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