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oon (渾沌)》之銘言:
: 在師大上教育輔導課時,聽輔導老師說過這樣一段話。
: 老師說: 老師不能體罰是法律上規定的事,是關係到學生人權的事。
: 即使老師再怎麼樣愛學生、如同家長一樣希望學生學好,
: 也不能打學生。
: 想想古老的一句話吧「兒孫自有兒孫福」。
: 只要把該做的事、份內的事情做好,讓該怎麼去的就怎麼去吧!
這句話也不是只有適用在老師身上啊
家長也可以用 『兒孫自有兒孫福』來搪塞管教之責?
讓下一代爛掉?
如果你以為體罰(或者任何處罰)是侵害了該學生的人權
那請問 誰來維護被欺侮的學生的人權呢?
家長也會以為 老師對於班上的學生被侵害 被傷害 沒有的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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