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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ncklin (北極熊)》之銘言: : 你想想 如果把法官和警察合一 告訴某一位警察 : 你要努力抓壞人 檢舉不法行為 你可以自己裁決你抓到的壞人不法行為對錯 : 但是 你不可以懲罰他的錯誤行為 「懲罰」≠「體罰」 把犯人關在監牢或許是為了懲罰 但不是為了揍他 我沒聽說過警察、法官可以體罰犯人的 那為什麼老師可以體罰不乖的學生? 有很多老師說:但是我不想記他過而毀了學生的前途 那就表示情節應該不嚴重 就都不要記過不就好了嗎? 把犯錯的學生找來談一談不就ok了嗎? 法官不是也可以因為「情節輕微」、「其情可憫」而判緩刑的嗎? : 還有 你也要保障一般良善人民(學生)的權益不受侵害 : present 如果是你 你會怎麼做? -- 錦瑟無端五十絃...一絃一柱思華年... 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託杜鵑... 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多情者...情場殺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