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ancklin (北極熊)》之銘言:
: 你想想 如果把法官和警察合一 告訴某一位警察
: 你要努力抓壞人 檢舉不法行為 你可以自己裁決你抓到的壞人不法行為對錯
: 但是 你不可以懲罰他的錯誤行為
「懲罰」≠「體罰」
把犯人關在監牢或許是為了懲罰 但不是為了揍他
我沒聽說過警察、法官可以體罰犯人的
那為什麼老師可以體罰不乖的學生?
有很多老師說:但是我不想記他過而毀了學生的前途
那就表示情節應該不嚴重 就都不要記過不就好了嗎?
把犯錯的學生找來談一談不就ok了嗎?
法官不是也可以因為「情節輕微」、「其情可憫」而判緩刑的嗎?
: 還有 你也要保障一般良善人民(學生)的權益不受侵害
: present 如果是你 你會怎麼做?
--
錦瑟無端五十絃...一絃一柱思華年...
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託杜鵑...
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多情者...情場殺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