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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調查指出,近35%中小學教師不知道當發現學生遇家暴或性侵害時,要在24小時內通
報,否則最多可罰3萬元,近兩年已有10人受罰,教育部昨天提醒教師應多關懷受虐學童,
並勇於通報。
教育部訓委會說,兒童與少年福利法規定,醫事、社工、教育、警察等執行兒少福利業務
人員,一旦發現家暴及性侵害事件,應在24小時內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無正當理由而違規
者,處6千到3萬元罰鍰。
訓委會指出,兒少法規定通報時限,是希望及時保護受害者,最快的方式就是打「113婦
幼保護專線」,雖然多數老師知道,但仍有少數老師沒及時通報,例如最近台北縣有一名女
學生被集體性侵害,事後曾在周記反映此事,但校方沒積極處理,全案曝光後引發責難。
訓委會說,根據社政單位調查,前年、去年各有1名、9名教育人員未及時通報家暴、性侵
事件被罰鍰,有的是教師,有的是行政人員。
為了解師生處理兒少法事件的通報現況,教育部6月委託台北大學抽樣調查390名中小學老
師及392名學生,發現近87%教師知道113專線;約76%表示,發現學生有受家暴或性侵害時
,會通知相關單位處理;但只約65%知道應於24小時內通報。
學生部分,也有82%知道113專線,但只有有55%回答,當發現認識的人受到家暴、性侵
時,會首先想到撥打113或通知各縣市家暴防治中心及社會局;另有15%會撥打110、119及
其他單位。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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