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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ews.tp.edu.tw/News/News.asp?UnitId=262&NewsId=20306&T=True#news 教育部調查指出,近35%中小學教師不知道當發現學生遇家暴或性侵害時,要在24小時內通 報,否則最多可罰3萬元,近兩年已有10人受罰,教育部昨天提醒教師應多關懷受虐學童, 並勇於通報。  教育部訓委會說,兒童與少年福利法規定,醫事、社工、教育、警察等執行兒少福利業務 人員,一旦發現家暴及性侵害事件,應在24小時內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無正當理由而違規 者,處6千到3萬元罰鍰。  訓委會指出,兒少法規定通報時限,是希望及時保護受害者,最快的方式就是打「113婦 幼保護專線」,雖然多數老師知道,但仍有少數老師沒及時通報,例如最近台北縣有一名女 學生被集體性侵害,事後曾在周記反映此事,但校方沒積極處理,全案曝光後引發責難。  訓委會說,根據社政單位調查,前年、去年各有1名、9名教育人員未及時通報家暴、性侵 事件被罰鍰,有的是教師,有的是行政人員。  為了解師生處理兒少法事件的通報現況,教育部6月委託台北大學抽樣調查390名中小學老 師及392名學生,發現近87%教師知道113專線;約76%表示,發現學生有受家暴或性侵害時 ,會通知相關單位處理;但只約65%知道應於24小時內通報。  學生部分,也有82%知道113專線,但只有有55%回答,當發現認識的人受到家暴、性侵 時,會首先想到撥打113或通知各縣市家暴防治中心及社會局;另有15%會撥打110、119及 其他單位。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