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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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時]九九乘法 背不背?
時間Wed Mar 8 23:15:33 2006
2006.03.08 中國時報
九九乘法 背不背?
張英傑、周菊美
中國時報報導:「終止七年後,小二復教九九乘法;
背九九乘法表,最忌揠苗助長」算是持平之論。自九年
一貫數學課程實施以來,由於歷經八二年版數學新課程
實施之落差,社會關注到我們學生的計算能力有些消退。
到底什麼是計算能力?又如何讓學生精熟計算?如何教
學才能幫助學生學「好」數學?
其實,我們要重視的是「發展式的中小學數學教學」:
學習要有發展,教師要教得有感覺,學生要學得有意義。
以「九九乘法」教學為例:「一頭牛4條腿,9頭牛幾條
腿?」我們教書近三十年來,常常碰到兩個問題。第一個
問題是要寫成4 × 9 = 36或是9 × 4 = 36?被乘數應該
寫在前面的數或者後面的數?第二個問題是要不要背九九
乘法?
九九乘法是要背,問題是在什麼時候背以及如何背?
當二年級的老師教到這個問題時,在安親班或者父母已教
過背誦的孩子,脫口而言:「36」,當老師追問「為什麼?」
「你怎麼知道的?」孩子會說:「我已經學過,媽媽教的。」
當孩子知道答案時,事實上已經關閉了他的學習之窗,他
認為工作已了,不必再學了,以致於不能繼續發展學習動力。
而此時,老師似乎也束手無策,不知如何再啟發學生的動力
學習。
依據我們的經驗,或許教師應該再追問關鍵性的問題:
「10頭牛有幾條腿?你怎麼知道的?」去診斷學生的概念學
習癥結之所在,迫使學生有學習的需求感。當然事情不會這
麼圓滿順利,有些家長會質疑:「一位數乘法都沒有教完,
怎麼就教二位數的乘法?」
乘法的啟蒙教學,不能很快就教完,應該分布教學。教
師應該思考編織教材的範圍、內容與次序;先教哪一個數的
倍數?術語和符號何時何地再出現?如何配合學生的程度和
經驗?以前述「4」的倍數教學而言,教師應該讓學生體驗
說出哪些東西是4個成群組出現?也就是「單位量」為4的
情境問題。接著,教師提出合適的「單位數」安排,讓學生
去解題,例如3頭牛幾條腿?6頭牛幾條腿?……,學生的
解題策略透過溝通討論,以及去連結先前的問題,反思各種
解法歷程等,會讓教學充滿挑戰與歡樂。
其次,再介紹術語和符號,注意乘法符號「×」出現的需
求感;「一頭牛4條腿,3頭牛的腿數」記為4 × 3 = 12,
表示「4」有3個,「單位量為4」,「單位數為3」,不
教給學生這些用語,這是與教師溝通方便而用。對學生,在
恰當時機,再介紹:被乘數 × 乘數 = 積。而「被乘數」4
置於前面,而「乘數3」置於後面的寫法,是一種「規約」:
規定與約束,台灣的表示法和美國的表示法剛好相反。所以
3 × 4表示「3」有4個,當然與4 × 3(「4」有3個)
之涵義是不同的!
當學生了解乘法概念,在三年級開學前,透過遊戲活動
等方式,務必要求學生精熟九九乘法。至於乘法算則的教學,
在熟練之前,也要使學生知道他們正在操作什麼。例如
36 × 27直式算則之精簡過程,應該有所說明;不少學生會有
「72」或「81」擺錯位置的情形;事實上,「九九乘法」應
該改為「十十乘法」更切題。不是36 × 2而是36 × 20
;不是3 × 27而是30 × 27;720或810的個位數「○」省略
寫法應該讓學生了解。
北歐學者Mogens Niss統整分析,數學能力在結構上顯現
兩群數學能力:一為提出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群,另一為
使用數學語言和工具的能力群。前者包含數學思維能力、擬
題與解題能力、分析與發展數學模式的能力;後者包含數學
表徵能力、符號化與形式化能力、數學溝通能力、輔助學習
的工具使用能力。
學生進入教室,就有自己的文化與想法,教師要站在學生
角度看問題,理性溝通、不急於指導、不急於給答案,重視經
驗的歷練而不是追求撇步,講究方法的探索而不是太計較答案。
重要的是,要建立師生的心靈默契,塑造正向積極的數學學習
態度。
(張英傑為台北教育大學數學教育學研究所副教授,台灣
數學教育學會常務理事;周菊美為三十年退休數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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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家鄉之名來取笑或辱罵自己國民的 藍星上大概只有台灣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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