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na (go)》之銘言:
: : 所以除非你某一個時段是連上兩個班 或剛好趕得及上下一個班
: : 不然一般而言很難帶那麼多班啦!~ (也要考量突發狀況跟個人體力阿!)
: : 可以考慮兼兒美再兼國中的班或安親班或重考班~
: 可是我們兼職的好像不能到別的地方教
沒這回事阿!我就在兩個不同系統教
不知道是不是各個系統不一樣!~
或許有些系統會規定!?不過我還沒遇過~
可是他沒有理由叫你只能在他那上班罷!?
如果他的薪水養不飽你的話!
那為什麼不可以去其他地方上班?
: : 不過我以前上長頸鹿師訓班時
: : 那裡的老師倒是有跟我們說不要隨便跟班主任簽約~或直接做正職的
: : 因為一次簽個一年約~之後工作理念不合 小朋友很難帶 或被坑了你都只好認了
: : 白紙黑字 想逃都逃不了!!
: 可是好像這種美語班的都要簽約不是嗎?
: : 我目前有在長頸鹿美語教~
我們那個分校的老師都沒簽約阿!
他們在其他地方也沒簽約!~
或許你可以婉轉的跟主任說說看:
「我對你們系統很有信心,所以只要合作愉快,我很樂意
繼續教下去,不過是不是請主任也給我依段時間,看看
主任對我的教法有沒有意見,再決定長期的簽約。」
把求丟回主任身上,能不簽就不簽阿!
以免你右找到其他更好的或怎樣不愉快~
加油加油啦!但還是看你拉
不要做正職是因為 如果可以的話 聽說多跑幾班直接算時薪賺比較多!`
: : 大家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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