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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winU (No Way)》之銘言: : 有人認為課"證所稅"就可以了,我認為兩者差異實在太大, : 一般投資者,為取得股價100元1張,就必須先付出100,000元。 : 如果他賣掉是110元,也僅是對那10元課證所稅。 : 可是同樣分紅配股100元1張,付出(以加班費換算)可能10,000元(只是舉例,算得不準) : 如果他賣掉是110元,難道也僅對10元課證所稅嗎??? : 如果有人認為員工與投資大眾不同,員工都是"一等"人材辛苦工作,投資者不過 : 都是"次等"人,他們都沒有辛苦工作等等.... : 我已經把"辛苦"工作換成10,000元,所以也沒有否定你們辛苦的付出囉~~ : 因為我真的體驗過,真的很辛苦。不過我不是人才..... 這存在極大問題 很多公司股票不是發了馬上能賣的 假設發的時候100塊,先課了稅,等能賣時只剩10塊 那繳的稅還比賣掉得到的還多 而且就算沒跌這麼多,繳這樣也不公平 沒賺那麼多為什麼要繳那麼多? 但是如果賣的時候課稅,照理來說應該課證所稅才是 難道還一筆一筆去查說你手上這張是公司發的還是你自己投資的? 而且真要公司發的照市價課稅,自己買的課面值的話,目前不知道有沒有法源依據 在這邊講都很簡單,做起來是另一回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71.13 ※ 編輯: Wolfken 來自: 203.73.171.13 (02/10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