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winU (No Way)》之銘言:
: 有人認為課"證所稅"就可以了,我認為兩者差異實在太大,
: 一般投資者,為取得股價100元1張,就必須先付出100,000元。
: 如果他賣掉是110元,也僅是對那10元課證所稅。
: 可是同樣分紅配股100元1張,付出(以加班費換算)可能10,000元(只是舉例,算得不準)
: 如果他賣掉是110元,難道也僅對10元課證所稅嗎???
: 如果有人認為員工與投資大眾不同,員工都是"一等"人材辛苦工作,投資者不過
: 都是"次等"人,他們都沒有辛苦工作等等....
: 我已經把"辛苦"工作換成10,000元,所以也沒有否定你們辛苦的付出囉~~
: 因為我真的體驗過,真的很辛苦。不過我不是人才.....
這存在極大問題
很多公司股票不是發了馬上能賣的
假設發的時候100塊,先課了稅,等能賣時只剩10塊
那繳的稅還比賣掉得到的還多
而且就算沒跌這麼多,繳這樣也不公平
沒賺那麼多為什麼要繳那麼多?
但是如果賣的時候課稅,照理來說應該課證所稅才是
難道還一筆一筆去查說你手上這張是公司發的還是你自己投資的?
而且真要公司發的照市價課稅,自己買的課面值的話,目前不知道有沒有法源依據
在這邊講都很簡單,做起來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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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olfken 來自: 203.73.171.13 (02/10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