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istler (Bicycle)》之銘言:
: 員工配股 或是選擇權 或是現金股利
: 我個人認為完全不是問題所在
: 問題的癥結是在 如何把這些"支出"透明化 表現在你的財務報表上
: 你要發價值幾億的股票給員工都不是問題
: 重點是 要讓投資人了解 這些"支出"和"股數增加"算進去以後 每股盈餘還剩下多少
: 免得盈餘大量灌水 肥了員工虧了股東 股東還渾然不知
: 當然有些東西是很難算的 而且規定很不完善
: 不要說台灣了 連美國也是一樣
: FASB想要要求公司必須把stock option的支出從profit中扣掉
: 但是在企業界的大力遊說之下
: 美國的眾議會上個月通過一項提案 限制FASB不准提出這樣的要求
: (在過去 公司只需在"註腳"處提到發了多少 而不需納入計算)
: 反對的主要理由有下:
: - 選擇權沒有價值 或是價值難以計算:
: 這點完全不成理由 因為熟悉選擇權的人都知道
: 選擇權是有價值的 而且代個公式就有了
: - 列入支出會讓公司的盈餘大量下降 甚至從賺錢到賠錢
: 這才是真正的理由 因為公司不想讓股東"識破"公司其實每股沒賺那麼多錢
: 總而言之 不論台灣還美國 要完全透明化大概不太可能
: 影響最大的是散戶 法人的投資者 大多都有人詳細研究知道實際的情況
: 但是有多少的散戶知道要去看財務報表的小字?
: 有誰能夠搞的清楚漂亮的盈餘數字被暗中轉了多少到員工荷包去? 自己卻成了抬轎者?
: 我也在高科技公司 我覺得員工配股或是選擇權分紅是很好的措施
: 但我同時也是個股票投資者
: 我覺得最正確的方式就是繼續的分紅 但是把分紅列入財報的支出 完全透明
: 但是對於企業的經營者來說 兩者是衝突的
: 因為 當他被列入計算的時候 大家就知道原來股東的投資賺的很少 甚至賠錢
: ※ 引述《ehrlich (雲(b))》之銘言:
: : 依一定比例發給 不過度發給 這就比較沒問題
: : "員工配股"不能說是制度不好 說是制度不完全比較貼切
: : 我印象中以前配股似乎都是當年的盈餘幾乎都轉為員工分紅or小股東配股
: : 所以就把該分的全分光了 沒有依照當年盈虧來分配
: : 賺的時候不應該全分光 虧的時候就更不應該分紅或依舊數量配股分紅
:  N: 偏偏之前的科技熱把大家都炒的太樂觀
: : 日子一久 過了幾年 很自然就出現所謂"肥了員工 瘦了股東"的問題
: : So 制度要怎樣建立完全 才是"員工配股"的重點
: : 像現在的"員工股票選擇權" 我個人就覺得這是個還算不錯的方法
: : 員工也相對一般股東一樣有出錢買股票(只是是用間接的方式) 也算是小股東
: : 雖然對股票的處分不如一般投資人這麼自由 但也算是5:5優惠
: : 我覺得重點是 雖然股東是出錢的人 但是別忘了 有錢的投資者很多
: : 但公司能不能成功 靠的是努力打拼的員工跟主管跟股東一起合作喔
: : 而不是你股東以為有錢拿錢砸進市場就會賺錢的 真正在做事的是員工們
: : 當股東在冷氣房裡聽音樂休閒 或在別墅度假時 公司一樣會有賺錢
: : 為什麼呢 那是因為員工在幫公司賺錢 也算是幫自己謀生
: : 天底下公司這麼多 為什麼一定要來這家?? 到別家一樣可以謀生
: : 天底下投顧這麼多 也不是一定要這位股東公司才走的下去
: : 所以說 股東跟員工都應該享受到所謂分紅 不過要按照合理比例分配
: : 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員工配股(or稱員工分紅)這制度並沒有不好
: : 只是因為不完全罷了
: : 如果真是"肥了員工 瘦了股東" 然後股東繞跑 公司支轉不靈 --> 倒閉
: : 但若是"肥了股東 瘦了員工" or "員工拼死拼活 股東吃香喝辣"
: : 那員工當然是走的走 散的散 這種擴散效應造成公司停擺 --> 倒閉
: : 員工跟股東 對公司而言 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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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7.46.238.137
此外
1.
大家應該知道公司報稅和財務報表是兩個不同的會計
以美國為例 公司在員工exercise股票選擇權時的支出可以列入報稅的支出
所以可以少繳稅
但是在財務報表上 他就不算了 所以可以讓財報的盈餘變多
我個人覺得蠻諷刺的
2.
台灣還有一個問題就是
- 股票沒有股票增值稅(capital gain)
- 股票採用票面值課稅
這兩個問題是造成高科技公司的股票分紅被其他行業抨擊的主因之一
你公司賺錢 分紅無所謂 但重點是 繳稅要有公平原則
我個人認為這是一項很大的稅制問題
但是 同樣的 這要改革實在是不太可能 阻力太大了
還有 沒有政府甘願得罪這麼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