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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ar6350 (熊)》之銘言: : 剛退伍的我 : 前天去面試了X公司 : X公司起薪開54000給我, 還說明了有試用期3個月 : 請問各位前輩 : 正常來說我是試用期就可拿54000? 試用期過了會在調薪? : 還是試用期過了拿54000? 試用期間就會拿的更少? : 謝謝各位指教 回文比較清楚... 搜尋 /試用 就可以找到二十幾篇,其中還有試用期違法做標題的 之前也有過置底,版標,就是要再次嘗試洗刷大眾根深蒂固的觀念 "試用期" 只能說台灣的勞工教育真的是非常缺乏 當然有問題發問是很好,因為真正可怕的是被壓榨還覺得理所當然的大多數勞工 orz (之前見過22k,半夜,假日,過年都在加班,還覺得這很正常的勞工...) 廢話說完了,回答你的問題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薪水就是薪水,勞委會也有一再發新聞說試用期違法 雖然它說的是資遣費的部分,不過薪水也適用 1. 三個月之後調薪,叫"加薪",而不是試用期過所以調回正常薪水 2. 試用期滿之後加薪,叫"畫大餅" HTC去年也說高分紅,結果發幾顆滷蛋應該大家都知道,還沒有筷子 我之前公司當初也說年年調薪,分紅,年終至少兩個月 結果股東會開完就變成,除了董監事酬勞外,上述員工部份全部加總為鴨蛋一顆 扯遠了,總之別相信這種鬼話,紙上的數字才是一切,多久之後調薪只能當夢 反正先把人騙進來,之後就記錄,想走也不好走 (工作三個月離職會很難找工作) 我待過的幾間公司,沒有一間試用期滿就調薪的,甚至全公司加薪,就我未滿一年沒加 至於當初口頭說試用期滿調薪,結果沒調,第四個月還是拿offer寫的錢,有無違法? 勞基法沒試用期 3. 它開54k,offer上寫明54k,那你第一個月就該拿這個數字 沒有試用期內只能先領22k這回事 若offer上54k,可是存摺只出現22k,然後HR又告訴你說因為試用期所以拿不到全薪 那恭喜你,白紙黑字鐵證如山,找律師索賠吧 不過通常大公司不會幹這種蠢事,畫大餅騙騙不懂的居多 最後附上兩本故事書,雖然官員跟大老闆看這兩本都以為在看joke板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4930 還有這個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49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