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wi2 (@@)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請益] 外商在台聘人
時間Fri Jul 23 04:58:45 2021
這我搞過 提供一個方式 是最合法的 但不代表能省錢
1. 你在台灣登記一間公司 最好是有限公司
2. 你的公司就只有你一個員工
3. 新加坡公司跟你的公司是合作契約關係
新加坡公司不是給你錢 是給你的公司錢
4. 然後你在從你自己的公司拿薪水
5. 新加坡的稅務你就不用管了
台灣的部分你找會計師處理 有些事務所還包含幫你成立一間小顧問公司
一條龍服務 可喜可賀
※ 引述《JJPutz (JJ)》之銘言:
: 最近收到了一間新加坡公司的offer
: 工作內容會大概是幫忙處理台灣地區的專案業務 我會是台灣第一名員工
: 由於公司目前並未在台設有公司 有一些問題想要請教一下版上各位
: 1. 公司說因為稅務關係會以顧問的方式聘請我,請問這樣跟正職員工的權利義務差異在哪裡?
: 2. 薪資會以美金發放,如此一來是否需要扣新加坡當地預扣稅額及處理報稅事宜
: 3. 台灣這邊健保部分應該如何處理(保區公所)?
: 4. 電信費 油資或是其它該考慮的費用應該談在一包內還是以實報實銷的方式?
: 希望有相關經驗的人可以分享一下經驗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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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wi2 (71.172.118.170 美國), 07/23/2021 04:59:34
推 stevey : 實用推 但還是想說:再啦 07/23 08:16
推 moboo : 這種以前很多人搞啦,但弄公司還要處理公司稅,那 07/23 09:22
→ moboo : 邊也有成本。這問題會出現在招第二個人的時候,除 07/23 09:22
→ moboo : 非其他新同事也掛你這邊,你就變外包公司了…XD 07/23 09:22
→ moboo : 這後來會打官司 07/23 09:22
→ moboo : 而且要注意,這做法實質上是把自己變約聘,人家想 07/23 09:26
→ moboo : 裁你是不用出錢的,不給你案子就結束了。如果有工 07/23 09:26
→ moboo : 作上的合約,保密,出了法律問題,人家不給你錢裝 07/23 09:26
→ moboo : 死,法律責任跑到你這間公司身上。就看你覺得划不 07/23 09:26
→ moboo : 划算 07/23 09:26
→ sc1 : 這種花錢的方案只會給特定人士操作不會是PTT鄉民 07/23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