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ech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很多公司在保密條款中加入所謂的競業條款 就是限制離職後一年不可以再同一性質的公司工作 實際打官司時 公司常常敗訴的原因是 沒有競業禁止期間的代償 就是要是先給你一筆錢 補你競業禁止期間的損失 或是在這期間 每月補給你薪水 現在很多公司學聰明了 合約會這樣寫 1. 勞工於勞動關係終止後 一年內不得從事與原公司直接 或間接相關之競爭產業 除非獲得原公司之書面認可 2. 如員工離職後 欲至競爭公司工作 需在收到OFFER後 30天內以存證信告知原公司 取得書面認可 3. 如原公司不認可 造成員工工作權之損害 原公司應該支付該OFFER從到期日算起 至競業停止期間所有薪資 意思是說 你要去敵對公司 可以 要跟原公司講 他同意你就可以去 不同意要付妳競業禁止期間敵對公司OFEER上的薪資 就是不上班也可領錢 多好啊 但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簽了這個合約呢 誰離職還會寫信跟前公司講 誰會知道離職後可以跟前公司要錢 所以 在不知情的狀況下 公司巧妙的省下這筆競業禁止的代償費 (誰叫你不爭取 又不是我不給你錢) 所以這條款就不違背公平正義的原則 更厲害的可能還會加一條像這樣 4.無論何種形式之勞動契約終止 1. 2. 3 .都有效 意思就是 老闆把你開除 你還是受到競業禁止的規範 如果老闆要惡搞員工 就是開除你 離職後 你拿到A公司 OFFER 告知前公司 前公司同意你去 在你去之前 在A公司散發謠言 結果A公司通知你人事凍結 工作沒了 後來拿到B公司的OFEER 有A公司的前車之鑑 就算了 直接去報到 不到兩個月 被前公司抓包 告上法庭 弄的得到憂鬱症 以上例子屬真人真事 大家小心 離職要好好看看相關簽的合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0.233 ※ 編輯: yvonne211 來自: 114.37.130.233 (06/05 22:17)
cerwvk:簡而言之,這種合約就一定不要簽,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懂法律 06/05 22:17
※ 編輯: yvonne211 來自: 114.37.130.233 (06/05 22:19)
cerwvk:不過我現在工作的公司沒有這種合約. 06/05 22:18
altec6021:可以凌駕在憲法的工作權上面? 06/05 22:22
sin111:應該是文件要好好看 不要亂看 公司就是吃你偷懶不專心看 06/05 22:23
tknes:你能不簽嗎 大家都簽嚕 06/05 22:26
lgw2001:這種合約三年後失效=>三年必須重簽一次 06/05 22:35
DeanWu:這種例子上法院後法官主要是依原公司是否支付競業禁止期間 06/05 22:40
DeanWu:薪資作為勝敗訴的判決,如果原公司沒有實際支付,則公司多 06/05 22:41
DeanWu:為敗訴,不過上法院很煩,而且離職員工在新公司的工作是否 06/05 22:42
DeanWu:還保得住也是一個問題就是了。 06/05 22:42
jyhsheng:簽就對了 這種合約 很少在告 告起來幾乎都是敗訴 06/05 23:58
CCTSAI:如果說包含在月薪內卻沒有揭露比例或是金額呢?公司能告贏嗎 06/06 00:10
waterspout:錢沒有先給還要得到你的認可 告的過才有鬼 06/06 00:28
yvonne211:跟大家分享 強者我朋友有拿五十萬的久任獎金 因為公司發 06/06 01:28
yvonne211:這錢沒有白紙黑字寫用途 現在硬ㄠ這筆錢是補償金 法官 06/06 01:29
yvonne211:還幫腔 要兩造和解 不然可能會賠更多 別太相信法院保護 06/06 01:31
yvonne211:弱勢的鬼話 法官只希望你和解 這樣就省事Y 06/06 01:32
midstrong:沒有告起來幾乎都敗訴這種東西.有簽告起來大概一半一半 06/06 01:42
midstrong:而且這是過去寫法,像這篇的寫法輸贏還不知道,反正要工作 06/06 01:43
midstrong:就先簽.公司也可能是弱勢方,工作權重要股東財產權也重要 06/06 01:43
midstrong:法官通常都會先叫雙方和解,大家省事.老一輩的還會罵不願 06/06 01:45
midstrong:和解的.現在就很少見,雙方真的堅持不和解法官就照流程走 06/06 01:46
FlyinDeath:大部分的老闆不會去告小工程師,告起來一半一半不代表 06/06 02:00
FlyinDeath:什麼... 06/06 02:00
FlyinDeath:反過來說,就算是大咖跳槽也有一半是敗訴的,可見這種 06/06 02:02
FlyinDeath:條款的效力有多麼弱... 06/06 02:02
midstrong:單純形式競業條款公司贏的機會不高,會贏的是包含其他或 06/06 02:22
midstrong:確實給補償的.直到判決出來你才會知道你是輸的還是贏的 06/06 02:23
midstrong:一半機會還稱不上弱,頂多就是跟丟銅板一樣 06/06 02:24
midstrong:這種寫法很明顯把責任都轉給勞方,公司變成主動審查 06/06 02:26
dos792:建議公開這些有競業禁止公司的名稱,這樣會帶給他們壓力 06/06 10:14
hihello:幾乎每家公司到職時的協議書都暗含這種文字,也不能不簽… 06/06 10:56
yaerse:定型化契約的契約效力本來就較薄弱..這倒是可以argue的點 06/06 20:06
DSB520:別擔心啦 法官也是人 一般失敗的機會比較高.. 06/06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