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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RM 看板] 作者: mazing (可惡的木馬!) 看板: HRM 標題: [新聞]惡劣!新加坡商立可人事試用員工離職遭索賠! 時間: Wed Mar 11 11:41:13 2009 惡劣 試用員工離職遭索賠 九五聯盟痛批立可 剝削新鮮人 2009年03月11日蘋果日報 【張勵德╱台北報導】經濟不景氣,資方還出狠招欺壓勞工。勞團昨踢爆新加坡商立可人 事顧問公司坑騙社會新鮮人,不僅要員工簽英文契約,還在契約中約定「公司可不給加班 費」、「試用期何時結束由公司決定」及「試用期間離職要賠一個月薪資」。勞團昨痛批 資方解僱不給資遣費、還要試用期離職員工賠償月薪的做法惡劣。 未達業績扣薪2成 協助國內企業招募人力的立可人事顧問公司,昨遭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踢爆,以不合理契約 剝削勞工。九五聯盟說,這個月接獲6名試用期離職的員工申訴,指該公司在契約中規定 試用期原則上是6個月,但結束時間由公司認定,試用期間無論勞工自願或非自願離職, 都要賠償公司一個月底薪3萬元當教育訓練費。 23歲的立可離職員工洪小姐昨說,她去年畢業進入該公司,被要求簽英文契約時沒有看清 楚就簽署,工作半年仍未過試用期,從未領過加班費,業績未達標準還被扣薪2成。去年 11月底公司以「未達業績標準」要她離職,不但沒給資遣費,一周內還透過法院的強制支 付命令,向她索賠3萬元教育訓練費。洪小姐說:「根本沒受過教育訓練,一離職公司馬 上告上法院,根本是欺騙行為!」 九五聯盟執行委員陳柏謙痛批:「很多員工每月領不到2萬4000元,卻被索賠3萬元,連遭 解僱的員工都要賠錢,非常惡劣!」 律師:契約恐無效 律師楊景勛表示,該公司根本是藉契約欺負新鮮人,該契約內容不合理,應被認定無效。 北市勞工局表示,立可違法未給加班費,將依法處罰。立可人事顧問公司台灣區負責人王 慧媛表示,與離職員工爭議已在法院或勞工局處理中,不便回應。 簽訂勞動契約 注意事項 ˙與外商公司簽約,可要求中文對照版本。 ˙若有試用期,應在契約中明訂期限,不可無故延長 ˙留意契約中是否有特殊賠償條款,以及不合理規定 ˙簽約前務必詳細充分閱讀所有條款,一旦簽名將成正式契約 ˙申訴洽各地勞工局,諮詢可洽勞委會0800-211-459 資料來源:勞委會、北市勞工局、《蘋果》資料室 [立報] 未受訓員工離職 外商強索訓練費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28877 【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03位新加坡商立可人事顧問公司員工昨天出面泣訴,該 公司要求員工簽訂英文版勞動契約,隱含不合理條款,明訂員工試用期間無論自 願或非自願離職都必須賠償一個月薪資,做為教育訓練費用;如不願賠償,該公 司直接訴諸法院,受害者多為社會新鮮人,自認倒楣賠錢了事。 威脅打官司 氣勢強壓新鮮人 去年畢業的洪小姐說,畢業隔天就到立可公司上班,還開心地向姑姑洪淑朥炫耀 自己進入一家極具規模的外商公司,沒想到上班第二天就開始打電話拉客戶,肩 上扛著11萬5千多元的業績壓力,卻沒任何職前訓練,6個月後,決定離職時才發 現,自己居然連試用期都沒過,還必須賠償3萬元的職業訓練費。 洪小姐不平地說,6個月從來沒受過一天訓練,居然要支付3萬元費用,加上公司 沒有打卡制度,工作至晚上7、8點是家常便飯,開會還特地選在下午5點,《勞基 法》規定的加班費也沒見過。林先生也有類似狀況,去年12月31日離職後,除了 賠償3萬元教育訓練費外,還附帶1萬5千元違約金。 讓這些社會新鮮人困擾的不止於此,立可公司對於類似狀況都訴諸法院,人事主 管語帶恐嚇地說:「我們打官司沒輸過!」洪淑朥調查後才知道,原來這些年輕 人擔心官司纏身,往往付錢了事,法官也希望雙方庭外和解,造成受害者不斷增 加。 拒付加班費 試用時間無限長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林柏儀痛批,光是去年就接獲07件外商立可公司的申 訴案件,估計受害人數超過10人,以每人求償03萬元計算,加上加班未支領的加 班費,該公司去年就賺了員工三百萬元薪資,且受害者都是第一次找工作的社會 新鮮人。此外,契約中居然明訂,試用期可無限延長,林柏儀批評,這已明確違 反《勞基法》,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勞動檢查。 洪淑朥表示,姪女洪小姐已出庭四次,每次法官都希望庭外和解,但家長認為這 絕非解決之道,連北市勞工局都希望有人站出來繼續打官司,讓這種惡劣外商無 法生存,她們一定會堅持到底討公道。洪淑朥強調,離職時公司還不願意支付資 遣費,向北市勞工局申訴後,才讓該公司付款。 違約金條款 法律未明文禁止 北市勞工局表示,確實接獲針對立可公司的申訴案,目前正在處理中,也針對該 公司進行勞動檢查,發現多項違法,例如,任意延長試用期、差勤管考制度不健 全,從員工薪水扣款等,除了罰緩之外,並會追蹤改善狀況。 該官員強調,這是該公司首件申訴案,員工如有勞資糾紛,歡迎向北市勞工局申 訴。至於使用英文版合約,北市勞工局表示,法律中並未明確規範語言種類,勞 方可要求清楚說明,並提供譯本合約。 九五聯盟要求修法明文禁止訂定「違約金條款」,勞委會則表示,法律上並未禁 止勞動契約訂定違約金條款,實務上較常見企業將違約金與服務年資綁在一起, 曾有學者提出類似意見,但僅限於討論未形成決策。 外商立可人事顧問公司針對員工的指控,並未對外發言,僅派出人事專員唐瑋琳 說明,所有糾紛都進入法律程序,一切等待法律裁處結果;至於勞工局要求公司 必須建立差勤管考機制,唐瑋琳說,所有意見都必須呈報回新加坡總公司,遵照 總公司指示辦理。 -- 職場「離職違約金規定」問卷調查 線上填寫:http://0rz.tw/ZUUmE 調查單位: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08.167 ※ 編輯: mazing 來自: 61.217.208.167 (03/11 11:41)
zellkb8:快可立在人派業界是有明的愛壓榨員工阿 03/11 11:44
zellkb8:打錯字 有名 才對 03/11 11: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08.167 ※ 編輯: mazing 來自: 61.217.208.167 (03/11 11:47)
trouble:該不會是假外商吧? 03/11 12:22
electpower:該死的新加坡外商公司~~同學是受害者~~最後花錢消災 03/11 13:09
pinns:這...這算什麼 欺騙台灣人簽約看不懂英文喔?? 03/11 14:22
iam88: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03/16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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