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bbs (台灣山寨鄉民)
看板Tech_Job
標題[轉錄][新聞] 保障差 薪水低 ,一封簡訊就失業
時間Mon Mar 16 14:18:27 2009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作者: ecce24 (台灣的棒球完了) 看板: part-time
標題: [新聞] 保障差 薪水低 ,一封簡訊就失業
時間: Mon Mar 16 11:55:23 2009
* 2009-03-16
* 中國時報
* 【林宏聰/高縣報導】
由派遣公司安排到奇美電子擔任技術員的「小薏」,在毫無徵兆下,接獲派遣公司以
手機簡訊告知奇美大裁員,要她隔天不必再去上班。她找派遣公司理論,對方卻雙手
一攤,要她自己到就業服務站找新工作。
小薏大學畢業後四處求職,好不容易看到一則徵才啟事,興沖沖跑去應徵奇美電子技
術員;筆試面試都通過,派遣公司才出面召開說明會告知錄取者,不是奇美正式員工。
工作九個月後,某晚突然接到簡訊,指她已被裁員。小薏到派遣公司辦解約,公司只
轉交奇美發的資遣費及預告薪資七、八千元,其餘一概不管。
高雄縣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林進源表示,這樣的例子不少,派遣公司居中剝削,勞工
每個月付給派遣公司的管理費行情價約一千六百元至三千元之間,但因
非典型雇用不
受勞基法規範,裁員、放無薪假都隨雇主高興。
林進源指出,派遣工的底薪比正式員工低數千元,有些派遣公司連勞工的加班費都要
抽成,年終獎金是依公司規定,
勞健保更常被高薪低報,勞工毫無保障。
高雄縣勞工局長宋廷棟表示,勞動派遣情形有南北差異,南部企業目前仍多為傳統的
雇用關係,北部許多公司改採派遣人力,連中央部會派遣工也一大堆,中央才會傾向
就地合法。
他認為,在修法之前,
光是依據現行《勞基法》第六條規定:「任何人不得
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勞動派遣業者的存在明顯觸法。
※ 編輯: ecce24 來自: 163.14.212.143 (03/16 11:57)
推 oni797:早該修法 這樣跟台勞有什麼差別... 140.121.91.81 03/16 12: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113.198
→ sdbbs:加班費都要抽成..那是太離譜.. 03/16 14:20
推 obov:不爽不要去.......?? 03/16 14:22
推 LosAlamos:不爽可以去自殺 03/16 15:06
噓 inhouse:樓上推文太缺德了點吧!! 03/16 15:48
推 tahohoe:LosAlamos你可以再缺德點 03/16 16:42
推 GIMAYON:高捷坑完泰勞~換台勞了嗎? 現世報!! 03/16 17:24
推 waterspout:其實外勞應該另外訂一套規則 在工時、跟工作條件上比 03/16 17:39
→ waterspout:照本勞(人權不分外不外勞) 而薪資就應該分開看 03/16 17:41
推 hellk:派遣到底合不合法阿 感覺是個專漏洞的行業 03/16 17:44
推 ingf:新的奴隸制度吧 03/16 18:41
推 hhcelll:自己選派遣的,合約寫清楚你情我願,有什麼好抱怨的 03/16 20:47
噓 xoib:說好的幸福呢??? 我呸!!! 03/16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