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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上路…放無薪假 先開勞資會議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勞委會近期修正並預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案」,要求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選派勞資會 議代表,並明確規定企業若修訂人力運用及調整等員工權益事項,例如無薪假的實施,得 透過勞資會議進行對話,而勞工出席會議也應給公假。這項新規定預定在今年5月1日正式 上路。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全文共25條,這次修正18個條文,修正幅度不小。勞委會表示 ,將參考各界意見完成修正草案,並告知經濟部後,規劃在今年5月1日勞動節當天發布施 行。 勞委會指出,這次修正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希望強化企業啟動勞資會議機制,除具體要求 事業單位在勞資會議代表任期屆滿前30日,應完成選派新任勞資會議代表,增訂工會未即 時選出勞方代表時,企業得自行辦理等措施,即增訂勞方代表補選規定及遞補順序。其次 ,新規定也明確勞資會議的議事範圍,從企業內部人數、離職率等勞工動態,到企業生產 、業務及市場狀況等。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717922.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