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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ucifax (啥時能註冊 就啥時砍帳號)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性侵犯緩刑 法官:他對科技貢獻很大 時間: Wed Apr 15 05:45:37 2009  黃姓工程師在一家人造衛星研究機構工作,懷疑同公司女友劈腿,經常辱罵、跟蹤 。女友受不了提分手,黃男竟兩度性侵女友,還限制行動;但承審法官認為,被告在公司 屢獲獎勵,對「台灣科技有相當大的貢獻」,犯後態度良好,十四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二 年徒刑,緩刑五年,並交付保護管束。  年近四十的黃男,去年二月和同事A女交往。黃男疑心病重,每次見到A女和男同 事攀談,就以為背著他搞曖昧或劈腿,常當著眾人面前辱罵A女,甚至跟蹤騷擾,搞得A 女快要精神分裂,提出分手。  詎料黃男某晚,利用下大雨機會,誆騙可以開車載A女到停車場牽機車為由,將A 女強載到苗栗家中。黃男要求復和,A女執意不肯,黃男一氣之下,不僅動手毆打A女, 還性侵兩次得逞。A女被黃男限制行動兩天一夜後,始獲得自由。  承審法官認為,黃男性侵被害人兩次,觸犯刑法強制性交罪,又限制行動觸犯妨害 自由罪,應以數罪分論併罰。惟被告在公司表現良好,迭獲獎勵,對台灣科技有相當大之 貢獻,且犯後態度良好,願意與被害人和解,強制性交罪各處一年六月有期徒刑,應執行 二年,緩刑五年,緩刑期內交付保護管束。妨害自由罪處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並支付 被害人卅萬元和解金,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http://0rz.tw/9Ob7G 法官就甘心 -- 人活一輩子,也不過就是想找個能陪著自己一輩子的老伴而已 我的她,你在哪裡 ︽▲ ︽■ by oberste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8.157
vibba:非常詭異的判決...對科技有貢獻所以可以判輕嗎? 04/15 05:48
Breakout:還OK啊 都賠錢和解了 04/15 05:49
Breakout:而且這個案例看起來比較像是感情糾紛 04/15 05:49
shower0713:那國中有被記嘉獎可以減刑嗎? 04/15 05:50
lovelyfafa:真神奇 所以老師對教育貢獻很大 吃羅利也可以減刑 04/15 05:50
aaduch:叫你們好好唸書 你們就不肯...看吧 有貢獻的有糖吃 04/15 05:50
WC:這麼有貢獻, 公開表揚一下也無妨吧~ 04/15 05:51
Overclass:這其實很難判斷 到底是不是因為性侵 判刑的吧 04/15 05:51
Assyla:沒差,反正被害人都和解了 04/15 05:52
Overclass:拍水 耍笨 04/15 05:52
zzxxzz:研究人員很孤獨的,容易有不安全感。 04/15 05:52
w3160828:被害人都願意和解了 宅宅嫉妒啥 04/15 05:52
PiggyLian:這算性侵? 04/15 05:53
belister:被害人願意和解 與 願意跟被害人和解 明明就不同 04/15 05:55
nicklee0921:大概是屌長得像天線吧 04/15 05:56
belister:雖然我覺得根本就是記者國文有問題就是... 04/15 05:56
vibba:為什麼不算性侵? 而且還限制他的行動兩天 04/15 05:56
lovelyfafa:還有動手耶@@" 這種人好像滿可怕的 你不聽他的就要被揍 04/15 05:58
Breakout:所以男生千萬不能動手 動手就輸了 該放手就放PUPU自由吧 04/15 06:00
lovelyfafa:Break 你怎判斷女生PU的 真是太扯了 04/15 06:00
w3160828:下面癢了自動找香腸的 不pupu? 04/15 06:01
lovelyfafa:= = 這個版的人真的都好妙啊 ...................... 04/15 06:02
lingrabbit:反正不管怎樣都會被解讀是女方的錯(攤手) 04/15 06:03
lovelyfafa:真可憐 被強暴還要被罵PU 04/15 06:04
vibba:某些人可能宅太久 心理變態了 04/15 06:05
Breakout:樓上哪隻眼睛看到誰被強暴還被罵PU了 真會幻想 (起床氣?) 04/15 06:06
lovelyfafa:好好好~~~幻想幻想 04/15 06:07
Breakout:YES~~承認就好 04/15 06:08
vibba:lovelyfafa拍拍..某些人的水準就是降 04/15 06:09
ast2:一次15萬.... 04/15 06:09
lovelyfafa:沒關係啦 幻想嘛~~~~~創造力的起源捏XDDDDD 04/15 06:10
lingrabbit:給L大拍拍:) 04/15 06:11
dragonsoul:女生劈n男→ 鄉民:puma 男生劈n女→ 鄉民:一群puma 04/15 06:12
dragonsoul:男懷疑女劈腿,不給分手並性侵 → 鄉民:還是puma 04/15 06:13
lovelyfafa:D大 不可說太多啊 .... 04/15 06:15
lovelyfafa:通常跟著推PUPU就會沒事..... 04/15 06:17
Breakout:再推一個被害妄想症 明明沒人說 倒是你們自己編的很開心 04/15 06:21
agoodjob:原來對科技有貢獻 性侵就可以判輕一點! 04/15 06:45
agoodjob:哇賽!那國父出對國家有貢獻去不就可以見一個上一個! 04/15 06:45
agoodjob:這種關以後竟然可以領終身俸!唉~ 04/15 06:46
ffaatt:女友定位系統 04/15 06:50
nznz:有貢獻就可以性侵?乾脆說女生都來當慰安婦好了 04/15 06:51
Overclass:agoodjob:那國父對國家有貢獻去不就可以見一個上一個! 04/15 06:52
yangtsur:李遠哲: 我準備好了! 04/15 06:55
nznz:有貢獻就可以殺人,這樣呢? 04/15 06:56
Mazeway:樓樓上 李遠哲顏色不對不適用 04/15 07:03
Insania:台灣有少他一個嗎?這法官的論點很怪 = = 04/15 07:22
judogirl:連有貢獻這麼扯的理由都掰得出來,真是佩服佩服 04/15 07:25
aveque: 04/15 07:33
aveque:記者在寫啥 04/15 07:33
aveque: 04/15 07:35
songsi:中國時報 【李坤建/竹市報導】 04/15 07:42
weirdlight:不過這或許也是現實~因為你對國家有用~國家當然優待你 04/15 07:45
weirdlight:因為你有不可取代性...如果太容易被取代那= =... 04/15 07:46
sasa520:法官到底腦袋都裝什麼?18%? 04/15 07:50
clown:記者的國文有問題 而且前因後果不寫清楚 故意造成輿論 04/15 07:52
drwei:找判決書出來看看再說吧 04/15 08:07
gargamel:多讀書是多的 04/15 08:10
kakacon:這篇是記者有問題吧..... 04/15 08:10
kolodona:可憐的妓者 04/15 08:20
EasyVinus:這法官應該先被調查調查.... 04/15 08:28
JackeyChen:記者亂寫 緩刑的根本理由 絕對是已達成和解及被告無前 04/15 08:35
JackeyChen:科..標題所示的考量因素根本不是判緩刑的關鍵 = = 04/15 08:36
banmi:不知道這個法官在判什麼,不同的東西也可以功過相抵???? 04/15 08:38
MUENFENG:毛澤東確實是見一個上一個,而且沒事.因為貢獻太大了. 04/15 08: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20.253
adms:垃圾新聞 04/15 08:56
bilibala:這篇要看自由的報導,兩人告訴期間還去拍婚紗咧 04/15 09:29
bilibala:後來又和解,難怪會輕判囉! 04/15 09:29
vrankovic:如果我發Nature就可以殺人放火嗎 04/15 10:09
damm:這種看就知道女生有問題,宅男配open女...不意外 04/15 10:18
okladavid:妨e有個台大的開庭帶了一堆高國中成績單...還真輕判了.. 04/15 10:36
okladavid:之前 04/15 10:36
senjor:不行,至少要拿Turing Award才可以殺人放火。 04/15 10:46
idxid:台灣的法官腦子都在裝洨嗎? 04/15 11:37
guteres:唉~ 04/15 12:13
pinns:中時,不意外..我以為是TVBULLSHIT.. 04/15 12:52
pinns:不過這法官也腦殘... 04/15 12:53
dcgkii:男女朋友告性侵 1 想分手被綁住 2 分手價錢談不攏 04/15 13:26
dcgkii: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分手炮只有一次 第二次要注意 04/15 13:28
kidsimon:馬的什麼法官 04/15 13:33
zxxy:看也知道這個標題,又是記者在亂下~~ 04/15 13:46
damm:拿國家行政資源作愛情談判綁票 04/15 13:46
dearaoao:上PTT那麼久第一次給噓聲.那阿扁呢?對國家貢獻不是也很大 04/15 13:49
waterspout:重點是有和解.... 不要只看標題 04/15 18:26
gimme:國家太空中心??? 04/15 19:46
cerwvk:和解不代表一切,如果有涉及公訴罪部份,如果這樣判,真扯~ 04/15 20:20
cerwvk:仔細看了一下,應該有公訴罪部份,法官的貢獻,你我都知道~ 04/15 20:22
howshou:引號若是用在 "態度良好" , 就差很多吧 04/15 20:59
howshou:是記者誤導大家,沒想到大家都中計了。 04/15 21:00
tak0hareluya:最後一句....法官就 北七 04/15 21:10
rogergon:養馬的法國科技人才... 04/15 21:14
brighter:刑期還ok吧 04/15 23:11
chitarra:大家大腦都被電磁波打壞了嗎?.犯法還有什麼理由可說? 04/16 00:34
opman:性侵部分為告訴乃論. 沒和解的話,還是要關的. 04/16 08:19
opman:法官加 "台灣科技有貢獻" 這句,好像有點奇怪.......... 04/16 08:20
pissky:這就是現實 而且內情誰隻到 反正喊了強暴 就要受理 04/16 13:53
pissky:反正版上 不管怎樣都是男生的錯 然後女的再來拷貝說法 04/16 13:53
pissky:怎樣都是女生的錯 藥學人 又要要批判人?? 04/16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