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haelz (michaelz)》之銘言:
: : 這個問題 我打個比方好了
: : 就如同 菜市場賣菜的可不可以自己種菜賣....
: : 答案可以是 也可以不是....
: : 如果你只是小本經營 一天賣個幾把菜 當然可以....
: : 可是 如果你種菜種到好幾甲 (比方) ..
: : 你可能自己出去賣菜嘛..?
: : 目前專利工程師 是偏向於屬於理工科背景的人來從事....
: : 以後如果專利工程師的執照..也會有規定是理工科系才能考...
: : 回到原問題..
: : 當然大家都有可能在一定的資源和訓練下 同時培養專利和技術能力
: : 但是..兩頭都不專精....有可能專利檢索 專利布局規劃能力太差...
: : 也有可能 技術能力不夠深 無法真正發明出專利...
: 我覺得專利工程師做久了,別人的專利看多了
: 也多少累積點經驗了,把別人的專利拿來改一下
: 變成自己的..就有可能大撈一筆...
: 不過做專利工程師的朋友說專利工程師其是就唬爛工程師
: 怎麼把人家的一點東西說成很偉大的樣子..
: 但是在這行待過一陣子的總也該有點sense吧
我想專利工程師應該不可以做這種事吧
如果真的去把別人的專利改一改就變成你的專利
這樣的話,你在客戶的眼中的信用在哪裡
別人當然不希望自己的營業秘密交到你手上寫過之後
最後被你咬了一口
我覺得應該是說,可以拿別人的專利改一改,可是不值得
而且,我覺得拿別人專利改的專利,應該價值很小
還不如原創性的專利,真正的原創性專利才會賺錢
例如hp的light scribe
光碟片(CD,DVD等等)的背面用燒錄機直接燒錄光碟封面
為什麼台灣光碟場這麼多,卻沒人想到這個專利
這種原創性專利才會真正賺大錢
話說把專利工程師稱為唬爛工程師,其實有點偏激
其實相信這個板上的人都有寫過論文吧
論文其實就是在敘述自己做的事情多偉大
其實並沒有這麼偉大吧
用另一種說法就是'隱惡揚善'
回到前面的話題
我其實蠻建議專利工程師可以自己發明一些原創性的專利
根本不需要參考前案,因為改善別人的東西比起原創來講真是太簡單了
相對的來說價值就少很多
也沒有必要把自己的名聲搞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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