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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chaelz (michaelz)》之銘言: : : 這個問題 我打個比方好了 : : 就如同 菜市場賣菜的可不可以自己種菜賣.... : : 答案可以是 也可以不是.... : : 如果你只是小本經營 一天賣個幾把菜 當然可以.... : : 可是 如果你種菜種到好幾甲 (比方) .. : : 你可能自己出去賣菜嘛..? : : 目前專利工程師 是偏向於屬於理工科背景的人來從事.... : : 以後如果專利工程師的執照..也會有規定是理工科系才能考... : : 回到原問題.. : : 當然大家都有可能在一定的資源和訓練下 同時培養專利和技術能力 : : 但是..兩頭都不專精....有可能專利檢索 專利布局規劃能力太差... : : 也有可能 技術能力不夠深 無法真正發明出專利... : 我覺得專利工程師做久了,別人的專利看多了 : 也多少累積點經驗了,把別人的專利拿來改一下 : 變成自己的..就有可能大撈一筆... : 不過做專利工程師的朋友說專利工程師其是就唬爛工程師 : 怎麼把人家的一點東西說成很偉大的樣子.. : 但是在這行待過一陣子的總也該有點sense吧 我想專利工程師應該不可以做這種事吧 如果真的去把別人的專利改一改就變成你的專利 這樣的話,你在客戶的眼中的信用在哪裡 別人當然不希望自己的營業秘密交到你手上寫過之後 最後被你咬了一口 我覺得應該是說,可以拿別人的專利改一改,可是不值得 而且,我覺得拿別人專利改的專利,應該價值很小 還不如原創性的專利,真正的原創性專利才會賺錢 例如hp的light scribe 光碟片(CD,DVD等等)的背面用燒錄機直接燒錄光碟封面 為什麼台灣光碟場這麼多,卻沒人想到這個專利 這種原創性專利才會真正賺大錢 話說把專利工程師稱為唬爛工程師,其實有點偏激 其實相信這個板上的人都有寫過論文吧 論文其實就是在敘述自己做的事情多偉大 其實並沒有這麼偉大吧 用另一種說法就是'隱惡揚善' 回到前面的話題 我其實蠻建議專利工程師可以自己發明一些原創性的專利 根本不需要參考前案,因為改善別人的東西比起原創來講真是太簡單了 相對的來說價值就少很多 也沒有必要把自己的名聲搞壞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