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M23: 不懂這間xyz有甚麼證據扣別人是 誇大薪資 03/06 19:56
※ 引述《subpop (尚未通過身分認證)》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twJohnYeh
: 時間軸CEO FB
: 他對於這件事理解為
: " 兩天假期許多朋友都在關心我公司的事情,本來想等公司公關主管把事情整理好再做正式
: 回應的,但太多私訊關心,我就先謝謝大家並個人先簡單跟朋友們報告一下,整件事就是
: 一個誇大薪資求職者+溝通可以加強的人事流程」最後加上一兩位不斷匿名發言的「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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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大薪資"這件事情不應該當成公司的理由.
薪資與能力不符,面試就應該直接刷掉,也可以在發offer的時候驗薪資.
不過事實上,網友不滿的理由是
1. 還沒拿到正式offer就要提供薪資證明
2. 要求先離職才給offer.
要求填寫主管同事的聯絡方式都讓我覺得很反感了...
offer都還沒拿到就要提供薪資證明,要是被婊怎麼辦?
要是薪資證明被目前服務公司看到,基本上就穩死了
某些條件下,開除是不用給資遣費的.
(例如報到的時候,簽訂保密合約)
如果公司沒有打算好好道歉,其實就不用回一堆了,寫出來給人罵的.
: 期前被資遣的不滿員工」所導致的荒腔走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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