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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原po 如果真的得走人 要考慮一下是不是要拿資遣費 有的主管為了省錢 會告訴你: "你用非自願的方式離職 會影響你找下份工作 我給你方便 讓你自願提離職" 如果非自願離職不影響原po找下份工作的話 那還是要求一下資遣費吧 除了資遣費上的數字外 原po還可以拿著這個證明請領失業補助 如果找工作得找上好幾個月的話 失業補助領到的數字會比資遣費本身還多 建議想一下這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249.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6333768.A.7A1.html
DellSale999: 傻瓜才不拿非自願離職 06/19 19:02
gust0985: 不講新公司也不知道吧?他這段經歷應該不會想放進履歷 06/19 19:26
gust0985: 吧 06/19 19:26
balius: 才兩個月又不是兩年,要掰的話不難 06/19 19:31
balius: 若能15天後無縫接軌新工作,最多領3.5個月也不無小補 06/19 19:33
penguinlove: 借問領失業補助勞保年資是不是就須歸零 06/19 19:36
Ferrara: 有那麼可怕嗎@@ 直接歸零?? 06/19 19:37
balius: 請領失業給付不影響勞保年資 06/19 19:39
fubon518: 年資歸零也太扯........半年是能拿多少 06/19 19:40
shadowppt: 你以為失業補助這麼好領喔 06/19 19:50
shadowppt: 不要簽非自願離職 一定要拿資遣費 06/19 19:51
Ferrara: 樓上在講啥 06/19 19:52
mos888tw: 失業補助很好領阿 換工作順便拿筆錢出去旅行 06/19 19:54
patpat: 15天就可以?我以為要滿一個月找不到才有? 06/19 19:55
Ferrara: 就隨便丟個履歷出去 然後等幾天沒回音 就可以看作沒找到 06/19 19:56
Ferrara: 現在這景氣 要"沒找到工作"還蠻簡單的 06/19 19:57
Ferrara: 你可以拿電子業QA經歷去投餐廳廚師 包你一定找不到 06/19 19:58
rosefan: 事主之前應該有別的工作,勞保年資也許有滿兩年? 06/19 19:59
nask: 請公司開兩份證明(自願/非自願)並給資遣費 06/19 20:17
Kayusumi: 你不講根本沒人知道 06/19 20:19
Neomen: 兩個月被開除不是算試用期不合格嗎?這樣能拿資遣? 06/19 20:20
love13140: 勞基法是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的 06/19 20:26
leptoneta: 重點在於面試時是否有答應試用期 有答應就沒救了 06/19 20:27
s860134: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 做一天都有資遣費 06/19 20:31
DRB: GARMIN沒有試用期 但是有所謂的probation 期間三個月到半年 06/19 20:31
DRB: 不等 probation過了才「相對」安全 06/19 20:31
rosefan: 這跟有沒有答應試用期無關,非自願離職就是有資遣費 06/19 20:32
aszx05123: 年資一年,資遣費半個月,不滿一年按比例計算(勞保新 06/19 20:48
aszx05123: 制94年後的計算方式) 06/19 20:48
blower12344: 非自願離職跟找工作根本沒差 別被話術騙了 06/19 21:04
docker: probation 不就是試用期,用英文規避勞基法? 06/19 21:15
yotsuba1022: garmin的probation就是試用期了。 06/19 21:24
smile3036: 資遣用的失業補助是就業保險並非勞保,所以跟勞保沒關 06/19 21:45
chienk: 離職後 建保就轉出了 下一間公司 根本不能查到 你是否是非 06/19 22:01
chienk: 自願離職 06/19 22:01
Sperm: 難講. 我收過離職員工下一家公司的信, 要我給comments 06/19 22:05
gust0985: 不要拿garmin離職證明報到,新公司是知道你去過garmin ? 06/19 22:22
gust0985: 那麼短就離職肯定是扣分,應該沒人那麼白癡拿這經歷找工 06/19 22:23
gust0985: 作吧? 隨便掰一下1、2個月空窗其實還好... 06/19 22:24
teardropbox: 非自願離職 下一家又查不到 06/19 22:44
wallholla: 不是幫忙投保勞保時會看到上一家公司? 06/19 22:44
wallholla: 面試時想些合理的理由帶過這幾個月即可啊 06/19 22:45
rosefan: 現在似乎查不到 06/19 22:47
wallholla: 才換幾個工作就怕成這樣 先想別的公司請你的前提是啥? 06/19 22:47
wallholla: 若沒有夠吸引新公司的條件 就算沒說這個經歷也一樣 06/19 22:48
balius: 有人更妙只要提到非自願離職馬上就說是勞方問題大,還信誓 06/19 22:50
balius: 旦旦的說我的誰誰誰在O商X商總之就是外商也都這樣認為... 06/19 22:51
balius: to patpat兄:失業給付是只要就業服務站認定非自願失業的 06/19 22:53
balius: 話十五天就會發放第一個月的部份給申請人,所以最短的銜接 06/19 22:55
balius: 時間就是十五天,站上記得有教戰守則可以參考。 06/19 22:55
bluewindwmg: 看看某些推文就知道,台灣勞工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06/19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