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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職未滿三個月(即試用期還沒到),員工可今日提離職明天就不來 2.到職滿三個月,未滿一年,需提前2星期告知 3.到職滿一年及超過,則須提前1個月告知 如果你覺得跟這家公司以後不可能有瓜葛 那就無所謂了,隨便說各離職理由就OK了 ※ 引述《GODUCH ( 快使用10萬伏特)》之銘言: : 小弟目前找到一份還蠻喜歡的工作 : 5月初要開始上班..很不剛好的今天又收到 : 研究所的錄取通知..由於學校是9月開學 : 我打算先去工作學一些工作經驗 到8月中再離職 : 專心讀研究所 : 請問一般離職手續要辦多久才能好呢? : 這麼做會不會對公司或自己 以後求職造成影響呢? : 可以老實跟公司說嗎?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