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qs (櫻花雨)》之銘言:
: 因個人一些因素 想請教一下
: 1 好像依規定是10天前就要告知 但有沒人不是10天而是像2~3天前告知的呢
: (因太早告知 定會被老闆和同學釘的吧 蠻怕的)
: 如是2~3天這種 會有法律上或不給薪的問題嗎
: 2 續上題 如是2~3天這種 離職證明會不會不給呢
: 離職證明(應就等於年資吧) 在業界是不是狠重要呢
: 去新的公司是不是都要前公司的離職證明呢 還是不用 他會自己去查證呢
: 小弟狠惶恐 請各位指點一下 感激不盡
其實面試時 你在那家公司作啥什麼? 面試的人 一問大概就會知道真假
若不是非常好的公司,我想現任公司 也不會去查證(普遍來講)
若是 你之前公司 及職位 是很不錯的話 ,你面試又唬得 面試官 都相信
那我就不知道了,而且 有些公司 有可能也沒保勞保 中小企業 蠻多的
如果 有說錯 請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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