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D (麻將人格)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分紅配股課稅,此其時矣
時間Fri May 26 03:10:04 2006
※ 引述《WesleyWu ()》之銘言:
: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員工得到股票的時候,當時的市價是「薪資所得」
: : 而之後股票不管漲或跌,那都是証券交易所得,依法不予課稅
: : 所以你說的基本上不是問題
: 明明拿到的就是一張紙~要怎麼認定成薪資?
: 股票要兌換成現金得拿到集中市場去搓合交易才行~
那照你的邏輯,錢沒有花之前也是紙,
是不是要等到消費再課稅?
股票的流通性已經很接近貨幣了
: 你得先找到買家才能兌現...試問你要怎定義市價?
草案已經有定義了,不是嗎?
如果你覺得那個定義不好,那是技術層面的問題
有像土地,我們還不是用公告地價來估計市價?
沒有人說一定要百分之百的精確
: 所有員工分紅的配股都能找到買家以你所謂的「市價」成交嗎?
: 另外~在會計上這筆帳要如何計? 公司從那裡平白無故多出這一大筆錢來給員工
: 當薪資所得??
: 為何現在的員工分紅配股是按面額10元來課稅~這是依據現行法規的規定
: 公司盈餘轉增資的股票股利必須按股票面額來列入綜合所得稅~
: 基本上要真正公平解決員工分紅配股課稅的問題~必須連同會計以及証券相關的
: 法規一併修正~~而且一定得把証所稅一起考量進去才有可能做到真正的公平~
: 不是今天隨便喊個「市價」打八折就ok了~
當然你說的都是問題,但是公平是0或1的極端嗎?
不是的,公平是相對的。
你可以說,草案也不是真正公平,不是一百分
那又如何? 只要比現在高分,就應該去做不是嗎?
: : 所以對於會影響到經濟發展的公平,
: : 我個人是不堅持的
: 以稅法公正的角度來看~沒道理不課証所稅~
: 照你的理論~經濟發展優於稅法的公平囉?
: 此外~沒有完善配套修法的員工分紅配股課稅~何嘗不會影響台灣的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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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8.127.172
噓 wight:股票的流通性已經很接近貨幣了 ?? 天真 05/26 10:02
噓 vividos:那個學校教你的啊,股票的流通性接近貨幣? 05/26 10:29
推 burgesswsho:要看用什麼觀點來看,如果用一般的看法,離貨幣還 05/26 13:36
→ burgesswsho:有段距離,不然就不會有無量跌停這種事了 05/26 13:37
→ burgesswsho:但是如果用財會的觀點來看,一年內可變現的資產,是和 05/26 13:37
→ burgesswsho:現金很接近的。可參考速動比的計算方式 05/26 13:38
推 LLD:無量跌停這種事是台灣才會有的 @@ 05/26 14:47
噓 johnny20004:噓+腦殘 05/26 22:04
推 hajiweon:我猜L大是正在準備稅法考試的中文系or哲學系學生.. 05/26 23:37
→ hajiweon:而且沒買賣過股票... 05/26 23:39
→ hajiweon:看他對股票的性質好像沒有很了解 05/26 23:40
推 hajiweon:而且寫的文章有夠文言文...程度真是太高了... 05/26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