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BIZA:第二點減薪若未經協議是違法的 08/23 09:05
→ prs001:試用期是違法的吧? 不適任應該還是照資遣流程走? 08/23 09:06
噓 royshih0418:違法的事情就不用PO在這了 08/23 09:09
唉....違法的事情當然不能作, 但是拿來唬新鮮人很好用.
※ 編輯: RealJustice 來自: 1.160.251.238 (08/23 09:16)
→ IBIZA:不苟同 違法就是違法 也不該拿來唬人 08/23 09:18
→ RealJustice:那該怎麼辦? 有更好的方法嗎? 08/23 09:21
→ syterol:付資遣費阿 有問題嗎 08/23 09:25
→ godzillabox:弄一堆小動作只會吃不完兜著走, 資遣不是很直接嗎? 08/23 09:30
→ indexcome:唬人 ? 嘖嘖, 果然一般人在不同位置都會有不同思考邏輯 08/23 09:31
→ godzillabox:還可以順便打董事長的臉呢 08/23 09:31
→ psinqoo:違法的事別幹~~到最後全指向你就完蛋了~別傻傻的 08/23 09:33
→ indexcome:看能不能把他調到董事長室, 然後讓你大老闆去傷腦筋吧 08/23 09:35
→ IBIZA:如果他呆呆的被你唬住也就算了 如果她錄音起來拿去勞工局 08/23 09:44
→ IBIZA:申訴 丟工作的可能就變你 違法的事情還是別亂搞 連亂講都 08/23 09:44
→ IBIZA:不要 08/23 09:44
噓 JRD:嚇唬新鮮人? 阿不就好害怕 08/23 10:33
噓 tku1178:唬啥新鮮人? 新鮮人就不是人 可以亂唬? 08/23 10:43
推 prs001:這種心態不就跟版上幹的要死的資方一樣? 08/23 11:14
噓 suscym: 08/23 11:14
→ suscym:FakeJustice 08/23 11:15
→ poiu1234:2 08/23 11:34
→ godzillabox:這篇印證, 前輩說的"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08/23 11:50
噓 suPerFlyK: 08/23 12:37
噓 joumay:Real just is 好試用期 不唬嗎? 反正唬到就賺到了對吧~~~ 08/23 13:47
噓 newstar2007:違法還敢講 08/23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