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haluck: 被火掉還認真交接 這人也非常人。 07/03 12:56
推 deray: 其實看心情耶 自己走沒錢 被火有離職金 07/03 12:58
→ deray: 我提離職還問人事能不能好心一點把我火掉? 想當然.. 07/03 12:59
→ hahaluck: d大那是你本來就要離職 不一樣。 07/03 13:01
推 apnsd2y: 同意這篇 07/03 13:34
→ LOVEMS: 被介入就知道要被放空啦,另外被裁那天就應該要錢算一算 07/03 13:51
→ LOVEMS: 讓他走人了,為何還要讓他留這麼久? 07/03 13:51
→ daniel0203: 被FIRE 通常當天就走人阿 還交接 哈哈 07/03 15:34
→ BangDoll320: 介入的方式可以用 co-work 的理由,不用太明顯架空 07/03 15:53
→ BangDoll320: 且公司也算對他很好了,除了有遣散費 07/03 15:56
→ BangDoll320: 當月月薪也給滿(當月實際上只要他來一週交接) 07/03 15:57
推 hidog: 樓上 那只是預告薪資吧... 07/03 16:00
→ LOVEMS: 這種忽然改變co-work的方式多少還是會察覺啦 而且剩下的同 07/03 16:25
→ LOVEMS: 事對你的戒心以後應該會拉到最高 07/03 16:25
推 jasontmk: 這樣的工作氣氛好糟糕@@" 07/03 18:13
推 cup432959: 離職單不簽會怎樣媽? 07/03 18:18
→ hahaluck: 笑了 有預告工資跟資遣費就是對員工很好 那不是勞基法 07/03 18:48
→ hahaluck: 規定的嗎? 07/03 18:49
推 b6byc: 1F很中肯. 07/03 19:07
→ hahaluck: 原po如果角色轉換 想想如果以後你老了被火掉 你會怎麼想 07/03 19:13
→ hahaluck: 就能了解老人怎麼想. 07/03 19:14
→ hahaluck: 另外這公司火人也很不專業 正常宣布名單 直接算錢當天 07/03 19:15
→ hahaluck: 就要把人弄走 旁邊有人看著連電腦都不能開 才不會帶資料 07/03 19:16
→ hahaluck: 或搞破壞的情形. 07/03 19:16
→ hahaluck: 如果我是主管 這人被火沒走 不搞破壞 我就很感激了 07/03 19:17
噓 bryantkk: 法律有規定 員工要離職 公司沒理由不簽離職單ZZ 07/03 19:31
→ bryantkk: 某樓很可笑 公司對誰很好? 資遣費原本就是法律規定的 07/03 19:32
→ bryantkk: 來一個禮拜?算一個月月薪滿? 單方面說法 說不定人家有特 07/03 19:33
→ bryantkk: 休還沒放完 07/03 19:34
→ bryantkk: 不過特休也沒那麼多天就是了 單方面說法 我是半信半疑 07/03 19:34
推 Fiona102: 1F根本中肯 07/03 19:35
→ hahaluck: 那不是特休 前面就有人寫了 預告工資 07/03 19:35
→ bryantkk: 所以我說單方面說法阿 說不定公司還偷吃掉人家特休沒講 07/03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