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lanjia (本帳號禁止搭訕)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問題] 爬文看到的數學問題
時間Fri Dec 19 02:20:02 2008
※ 引述《omnl ()》之銘言:
: 可是我怎麼算都是197元
: 簡單一點假設
: 老闆的起啟資產 197 = 18(貨品) + 179(現金)
: 交易後老闆的資產 賄鈔100 = 0元
: (年青人拿走18 + 78元現金 隔壁要回100真鈔)
: 不懂為什麼可以算出97
: 除非賄鈔100元有價 或還隔壁老闆100不列入交易
得到 失去 總結
隔壁路人頭家 100紙鈔 100零錢 他來亂的
老闆 100元零錢 100紙鈔 失去21元貨物
100元假鈔 21元貨物 失去79元零錢
79元零錢
無良少年 79元零錢 100元假鈔 得到21元貨物
21元貨物 得到79元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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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鈔不看
貨物要用21元算
因為單純數學來說
無良少年可以換成21元現金
老闆可以藉由這貨物得到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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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73.238
推 vocaloid:總結害我笑了 12/19 02:23
推 scyycs6:質量守恆定律 12/19 02:24
→ windward:這就看企業認賠一批貨物是用售價認還是成本認... 12/19 02:26
→ lulanjia:跟成本無關=,= 他就是個21元的貨物 12/19 02:52
推 kaloho:這個講解很清楚不過了... 12/19 05:01
推 pest:會計上只能用成本認列損失,原因是損失可以抵稅,政府不希望你 12/19 07:56
→ pest:成本$10的東西標價$100被偷了結果可以少繳另一筆賺$90的稅金 12/19 07:57
→ lulanjia:換個說法好了 今天假如老闆被騙的是台四萬的筆電 12/19 11:21
→ lulanjia:那就很清楚了 12/19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