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dstrong:競業禁止哪來判例?你沒看到除非? 12/02 00:46
→ midstrong:不要以為老師說的就是對的,自己去查查裁判書 12/02 00:48
推 deadone:路人經過而已,民91年訴字1949號 12/02 00:57
推 hihello:不過…競業條款想進公司不簽也不行吧Orz 12/02 00:58
→ deadone:民國92年上易97號。 我只是經過而已................. 12/02 00:58
推 Dransice:明明就有不少判例 ... 老師們都是資深大律師,不信老師?? 12/02 00:58
→ deadone:路人再經過~m大是不是說是「判決」而非「判例」? 12/02 00:59
→ Dransice:m他拿75年的高院判例來作現在高科技的例子很不適當 ==> 12/02 01:01
→ Dransice:那個時候根本就沒那麼多同質性高的科技公司在競爭... 12/02 01:02
→ deadone:我太無聊了~幫D大想台詞:「老師有沒有說過?你不聽你不 12/02 01:05
→ deadone:聽你不聽,你不聽就不要看了嘛。」我中燜鍋的毒了 12/02 01:06
推 midstrong:判例裁判判決法律效力完全不同,上課不要只上聽到的.去查 12/02 01:12
→ midstrong:最高法院新的判決也不認為憲法絕對保障工作權 12/02 01:13
→ midstrong:最高法院那些老先生老太太很少去管你到底是哪種行業 12/02 01:15
→ midstrong:資深大律師從來沒輸過任何一件案子? 12/02 01:16
→ midstrong:如果老師是台大的或者是大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再拿來當作 12/02 01:20
→ midstrong:聖經還不遲.再資深的律師連地院法官不鳥就是不鳥.沒用. 12/02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