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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發文在這裡適不適當 如不行就請版主大D伺候 因為發生了一些事情也是跳槽的問題 最近很擔心後續的事情所以有研究一下這方面法律 總而言之就是想從公司跳到別間公司有投資的公司去 然後看到了競業條款和保密條款兩個名詞 現在公司擬定了保密條款叫我簽規定不能跳到公司有投資的公司去 所以這陣子搞的有點煩 基本上這兩個條款應該是一樣的意思吧?? 不知道大家能否給我ㄧ些這方面的消息或意見 前提是我並沒有要帶走公司任何有專利或獨有的技術走 我只是離職然後帶走我在公司學到的經驗和能力離開到他公司去 當然 薪水有比較高 這是吸引我的地方 也是人之常情吧 會這麼煩惱是因為今天老闆帶著人事處處長和法務處處長來約談我 所以很苦惱 希望能得到大家多一點意見討論 如果發文在這不恰當 我會立即砍掉此篇文章的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00.226
okoktsao:就是賣雞排條款啊......業界不是常有嗎?? 04/18 01:49
ljsnonocat2:離職幹嘛讓別人知道你要去哪? 04/18 07:22
aatzeng:當初在簽約時候,他有給你簽約金嗎?如果沒有,簽約沒效꘠ 04/18 08:07
Winggy:聽起來是現在想叫你簽 既然都要走了幹嘛簽 ? 04/18 09:00
midstrong:沒有簽約金不等於該契約無效喔.前面有寫過了. 04/18 09:58
thomson:原公司必須付你薪水 才有權力叫你不要去新公司 04/18 09:59
CYChan:既然沒有要帶走公司的東西.那種什麼保密條款根本就是違憲. 04/18 11:56
CYChan: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04/18 11:57
CYChan:就算你先辭職.去其他公司做類似的東西.只要不踩到對方專利 04/18 11:58
CYChan:他們根本動不了你.. 04/18 11:59
lqke:1.不能是無限期的禁止 2.應有補償金 04/18 12:30
marchQQ:這個問題我前輩有遇過,詢問過律師跟勞委會都說這是無效 04/18 18:22
marchQQ:如果條款要有效 公司必須付你薪水才能讓你不去新公司 04/18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