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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最近剛找到工作的新人 無聊之間翻翻公司的合約書說寫些什麼 突然看到[競業禁止]的條款 我大概打一下 乙方於本合約存續期間,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自己或他人名義經營與甲方類似之事業 ,公司或商號,或為該事業,公司或商號之受僱人,受任人或顧問. 乙方於本合約終止後,二年內不得利用[甲方之機密資訊]為自己或他人從事或經營與甲方 直接競爭之產品. 所以我想問一下,假如我之後要跳到其他公司,如正x,合x,華x等公司 (我大概是做WLAN方面的東西),於甲公司辭職後,[2年內] 不得到其他公司上班 這樣對嗎? 如果是 唉 真的是虧大了 難怪那時候公司那麼缺人 人資說趕快簽一簽 內容都沒叫我們看>_< 請問我這樣有機會可以跳槽嗎?(戒慎恐懼中) 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38.221
edgeside:會這麼嚴嗎? 除非你是掌握公司重點技術的keyman才會盯吧? 05/27 11:10
priorart:重點是不得利用甲方之機密資訊 非泛指不得至同業任職 05/27 11:11
edgeside:一般小工程師應該...有人被抓的可以上來分享一下的嗎 ?XD 05/27 11:11
pipi520:聯電跳台積一海票,也沒出事過 05/27 11:16
artlee2:兩隻麻袋http://myurl.com.tw/c4jd 05/27 11:50
arhuro:上了法院 說當時沒簽會沒工作 為了生活不得已才簽下合約 05/27 11:54
arhuro:不會很大條啦 公司也沒這麼多精力去搞一個離職的人 05/27 11:57
arhuro:如果很多人離職跳槽 那不就沒完沒了 05/27 11:58
polome:這個條約防的是經理級以上的跳槽 05/27 12:42
polome:小工程師不用想太多 05/27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