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g31cm (我住5F)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一下[競業禁止]的條款
時間Mon May 28 00:41:10 2007
我覺得不用緊張,這種東西基本上對基層工程師
不會有什麼影響,真的拿來告你法律上也未必站得住腳,
就算你真的跳槽到對手公司,除非:
1. 你握有公司關鍵技術(對於一個基層工程師可能嗎?)
2. 你得罪老闆或主管(這是婊你的好機會)
3. 跳到死對頭公司,之前就發生過某業務從 pchome 跳到 kimo
被告(印象最後沒成功),cyberlink RD 跳到 InterVideo
被告(我個人是覺得他很衰)
通常1,2不太可能,最有可能的是3,不過你低調點我覺得
應該都會沒事,畢竟公司也不是沒事幹一天到晚找律師告人
※ 引述《christie38 (要工作囉)》之銘言:
: 我是最近剛找到工作的新人
: 無聊之間翻翻公司的合約書說寫些什麼
: 突然看到[競業禁止]的條款
: 我大概打一下
: 乙方於本合約存續期間,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自己或他人名義經營與甲方類似之事業
: ,公司或商號,或為該事業,公司或商號之受僱人,受任人或顧問.
: 乙方於本合約終止後,二年內不得利用[甲方之機密資訊]為自己或他人從事或經營與甲方
: 直接競爭之產品.
: 所以我想問一下,假如我之後要跳到其他公司,如正x,合x,華x等公司
: (我大概是做WLAN方面的東西),於甲公司辭職後,[2年內] 不得到其他公司上班
: 這樣對嗎?
: 如果是 唉 真的是虧大了 難怪那時候公司那麼缺人 人資說趕快簽一簽
: 內容都沒叫我們看>_<
: 請問我這樣有機會可以跳槽嗎?(戒慎恐懼中)
: 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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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33.4
推 jackeikuo:只要跟智慧財產權有關, 是不是關鍵技術都有被告的風險. 05/28 01:32
推 ljsnonocat2:印象中要員工兩年不到其他同業工作 好像要有補貼收入 05/28 01:57
→ ljsnonocat2:不然如果沒明顯洩漏機密 公司是很難隨便告贏 05/28 02:09
推 lg31cm:重點就是要會作人,跟老東家撕破臉就算沒簽這個也會有麻煩 05/28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