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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的說法可能有點問題喔, H先生的作法, 應該是已經違反競業沒錯, 這樣根本不算恐嚇...真的算那所有寄存證信函的人都要被告了... hamsun應該可以跟現在公司的法務討論一下, 如果公司願意幫你出面, 你可以輕鬆很多, hamsun主要是到競爭對手就職, 很明顯的避不開這條, 不過原公司最多要求你不能去上班, 但是原公司必須給你薪水或補償, 所以單就這點, hamsun是不用太擔心的, 比較麻煩的是機密外洩問題, 這是屬於公司法的規定, H的輸面就很大 競業其實是嚇人用的, 但是公司法就對公司很有利, 小百姓輸很大... ※ 引述《SandTeaJohn (沙茶醬)》之銘言: : 你可以先告他恐嚇 先下手為強 : 找記者找媒體 告死他 : 哪家公司阿 這麼惡劣 : 人有工作權 這樣已經造成你身心的損害 可以告他了 : ※ 引述《hamsun (hamsun)》之銘言: : : 各位大大~~~~ : : 我只是個小小工程師(在前公司工作才1.5年) : : I am not a VIP, 只是做了一項重大工程改善 : : 前一陣子跳槽到新公司上班 : : 但這二間公司基本上是敵對公司 : : 最近我收到前公司來函 : : 正本給我現任公司 副本給我及前公司法務處及律師 : : 內容則是警告切勿洩漏前公司機密資料及違反競業禁止之約定 : : 如果前公司發現有任何情事當提出訴訟.賠償..... : : 1. 前公司機密洩漏等....我不怕 : : 因為我沒有 就算我有提過隻字片語也很難舉證我 : : 目前也為採用前公司任何技術做法 : : 未來我也不會去誤觸地雷 : : 2. 競業禁止部分 小弟已進精華區拜讀前人文章 : : 看起來好像沒事 但是這樣的動作已經嚇到我了 : : 事實上這二間工作性質相同所以很明顯我已經違約了 : : 我很怕前公司還會有下一步動作 : : 請問各位大大是否有人遇過類似情形? : : 可以能提出您的看法...... : : P.S:小弟真的被嚇到了!!!!深怕落得一身官司及賠償~~~~ : : 還請各位大大提出您的高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124.223